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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区检察院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2018-06-20 14:45:00  来源: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18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1.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

2.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工作。

3.依法对执行机关罪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请抗诉。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侦查监督科、公诉科、控申科、民事行政检察科、未成年人犯罪检察科、监察室、行装科、法警队、政治处、办公室、中云检察室。本部门无下属单位。

2.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汇总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 连云区检察院本级。

 

 

 

三、2018年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确保检察工作的正确方向。进一步深化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工作,确保学深学透并全面落实到检察工作中,推动连云检察在新时代展现新气象新作为。进一步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贯彻中央路线方针政策,坚决执行区委各项决策部署,严格落实重要工作部署、重大事项、重大案件向区委请示报告制度,确保检察工作的正确方向。

2.紧贴全区发展大局,进一步提升服务大局水平。围绕一带一路交汇点先行区建设,进一步深化护港工程和重大项目服务工作,切实服务港产城融合发展。围绕产业强区战略,加强对重点企业的司法服务保障,深化跨境电商等现代服务业检察服务工作。围绕海洋兴区战略,积极探索针对性司法保障措施,在推动海洋经济发展中展现检察作为。围绕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路,完善生态环境检察多元化保护机制,综合运用打击犯罪、督促履职、公益诉讼等方式,保护好连云区的青山绿水蓝天,加强旅游领域犯罪打击和诉讼监督工作,为建成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提供可靠司法保障。围绕服务民生福祉,依法严厉打击危害民生犯罪,完善涉检信访工作,积极回应和解决群众诉求,全面落实对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的关爱保护政策措施,切实提升群众司法保护获得感和幸福感。

3.牢记使命、忠实履职,进一步提升法律监督水平。继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健全司法责任制改革配套保障制度,扎实开展内设机构改革,进一步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牢牢把握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使命定位,顺应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的新形势、新任务,加快推进检察工作转型升级。进一步突出法律监督主责主业,补齐短板、均衡发展,全面加强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找准新时代强化法律监督的着力点和新的增长点,继续彰显检察机关在推进平安法治建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不可替代的职能作用。

4.全面落实从严治检,进一步提高自身建设水平。牢牢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提升干警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素质。加强专业素质培训,做好人员分类管理,不断提高队伍职业化、专业化水平。持续抓好司法规范化建设,加强案件监督管理,加大不规范行为纠正、约谈、通报和责任追究力度,以规范促公正、赢公信。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决心和勇气,持之以恒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加大正风肃纪力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

5.强化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意识,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落实向人大报告检察工作制度,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经常性联系,主动邀请代表、委员视察、评议检察工作,认真落实代表、委员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以有力的外部监督促进检察工作水平的提升。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具体公开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连云区检察院2018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 1929.59 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 109.12  万元,增长5.99 %。主要原因是提租补贴比例调整。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1929.59 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1929.59 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1929.59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9.12 万元,增长 5.99  %。主要原因是提租补贴比例调整。

2)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  0  万元,与上年相同,无变化,无原因。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预算总计  0  万元,与上年相同,无变化,无原因。

3.其他资金收入预算总计  0  万元,与上年相同,无变化,无原因。

4.上年结转资金预算数为  0  万元,与上年相同,无变化,无原因。

(二)支出预算总计1929.59 万元。包括:

1.公共安全(类)支出 1760.17 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及商品和服务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41.78 万元,增长2.43 %。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

2.住房保障支出(类)169.42万元,主要用于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与上年相比增加67.34万元,增加65.97%主要原因是提租补贴比例调整。

3.结转下年资金预算数为 0   万元,无原因。

此外,基本支出预算数为  1274.8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107.90 万元,增长 9.25 %。主要原因是提租补贴比例调整。

项目支出预算数为 654.79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1.22万元,增长 0.19  %。主要原因是检察宣传费增加。

单位预留机动经费预算数为 0 万元。与上年相同,无变化,无原因。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连云区检察院本年收入预算合计 1929.59 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1929.59 万元,占 100  %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0    万元;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   万元;

其他资金    0       万元;

上年结转资金   0    万元。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连云区检察院本年支出预算合计 1929.59  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  1274.80   万元,占  66.07   %

项目支出  654.79    万元,占  33.93   %

单位预留机动经费  0   万元;

结转下年资金   0    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连云区检察院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1929.59  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 109.12  万元,增长 5.99   %。主要原因是提租补贴比例调整。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连云区检察院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  1929.59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  %。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09.12  万元,增长 5.99  %。主要原因是提租补贴比例调整。

其中:

(一)公共安全(类)

1.检察(款)行政运行(项)支出 1760.17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1.78 万元,增长2.43 %。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

(二)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75.7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03万元,增长 4.17 %。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支出93.6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4.31 万元,增长218.89%。主要原因是提租补贴比例调整。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连云区检察院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 1274.80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1187.84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 86.96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连云区检察院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1929.5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109.12  万元,增长5.99  %。主要原因是提租补贴比例调整。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连云区检察院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 1274.80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1187.84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 86.96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连云区检察院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65.0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91.43 %;公务接待费支出 6.09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8.57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 0 万元,与上年相同,无变化,无原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 65.00 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 0 万元,与上年相同,无变化,无原因。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 65.00 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 5.00 万元,主要原因厉行节约。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 6.09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 09    万元,主要原因加班工作餐增加。

连云区检察院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 3.55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 0.55 万元,主要原因会议增加。

连云区检察院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 11.15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 1.15 万元,主要原因培训增加。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连云区检察院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 0  万元。与上年相同,无变化,无原因。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86.96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2.78 万元,降低 3.10   %。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 20.00 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 20.00 万元、拟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拟购买服务支出  0万元。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共 0 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 0 万元。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2018年本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为 0 万元,与上年相同,无变化,无原因。支出为 0 万元,与上年相同,无变化,无原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单位预留机动经费:指预算单位年初预留用于年度执行中增人、增资等不可预见支出的经费。

八、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编辑:孙运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