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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区检察院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2019-08-13 15:19:00  来源:连云港市连云区检察院

  附件2

  连云区检察院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19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

  2.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工作。

  3.依法对执行机关罪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请抗诉。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侦查监督科、公诉科、控申科、民事行政检察科、未成年人犯罪检察科、监察室、行装科、法警队、政治处、办公室、徐圩检察室。本部门无下属单位。

  2.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9年部门汇总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 连云区检察院本级。

  三、2019年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9年区检察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区委和市检察院工作部署,紧扣中心工作,全面充分履行各项检察职能,护航高质发展,为打造“强富美高”新连云、在全市率先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为此,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保持检察工作正确方向。坚定不移地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正确处理好党的领导和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的关系,确保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履职尽责促发展,不断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聚焦区委中心工作,坚持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检察工作的奋斗目标,更加积极地履行检察职能,打击犯罪、护航发展、保障民生。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从严从快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维护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营商环境。围绕创新发展,依法打击各种破坏经济秩序的犯罪,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严惩涉及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等领域的犯罪,切实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新期待。

  三是聚焦主业强监督,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主动适应司法改革后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牢牢把握宪法定位,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依法治国进程中不可替代的职能作用。不断在刑事抗诉、财产刑执行检察、行政执法监督、公益诉讼等方面破解难题、畅通渠道、补齐短板,着力完善法律监督各项机制,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让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是从严治检不停步,全面强化检察队伍建设。牢记打铁还需自身硬,不断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检察队伍。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和“八项规定”,强化监督制约,规范检察权行使,确保队伍风清气正。不断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全面提升履职能力。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全面深化检务公开,以公开促公正,以公信赢民心。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公开附表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连云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2447.92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518.33万元,增长26.86%。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2447.92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2230.38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2230.3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00.79万元,增长15.59%。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

  (2)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0万元,与上年相同,无变化,主要原因为本年无此项收入。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预算总计0万元。与上年相同,无变化,主要原因为本年无此项收入。

  3.其他资金收入预算总计0万元。与上年相同,无变化,主要原因为本年无此项收入。

  4.上年结转资金预算数为217.5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17.54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统筹安排。

  (二)支出预算总计2447.92万元。包括:

  1.公共安全(类)支出2226.38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及商品和服务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466.21万元,增长26.49%。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

  2.住房保障支出(类)221.54万元,主要用于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与上年相比增加52.12万元,增加30.76%。主要原因是提租补贴比例调整。

  3.结转下年资金预算数为217.54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统筹安排。

  此外,基本支出预算数为1275.3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58万元,增长0.05%。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

  项目支出预算数为1172.5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17.75万元,增长79.07%。主要原因是应省院统一要求进行办案区改造。

  单位预留机动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与上年相同。主要原因为本年无此项收入。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连云区人民检察院本年收入预算合计2447.92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30.38万元,占91.11%;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

  其他资金0万元;

  上年结转资金217.54万元,占8.89%。

  图1:收入预算图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连云区人民检察院本年支出预算合计2447.92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1275.38万元,占 52.1 %;

  项目支出1172.54万元,占47.9%;

  单位预留机动经费0万元;

  结转下年资金0万元。

  图2:支出预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连云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230.38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00.79万元,增长15.59%。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连云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2230.3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11%。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00.79万元,增长15.59%。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

  (一)公共安全(类)

  1.检察(款)行政运行(项)支出2008.8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48.67万元,增长14.13%。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

  (二)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89.2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3.56万元,增长17.9%。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支出132.2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8.56万元,增长41.16%。主要原因是提租补贴比例调整。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连云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1275.38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186.7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88.6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连云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230.3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00.79万元,增长15.59%。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连云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1275.38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186.7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88.6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连云区人民检察院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8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87.81%;公务接待费支出11.11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2.1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同,无变化,主要原因为本年无因公出国计划。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8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2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0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增加购车计划。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6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5万元,主要原因为厉行俭约。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11.1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5.02万元,主要原因是兄弟院交流学习。

  连云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3.6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06万元,主要原因为业务会议增加。

  连云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21.17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0.02万元,主要原因为新刑诉法培训增加。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连云区检察院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同,主要原因是本年无此项预算。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88.61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65万元,增长1.9%。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增加。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360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10万元、拟采购工程支出350万元。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部门共有车辆9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等。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1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共0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0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单位预留机动经费:指预算单位年初预留用于年度执行中增人、增资等不可预见支出的经费。

  八、“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编辑:孙运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