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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区检察院与公安机关会签工作办法 健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机制
2017-12-13 15:51:00  来源:SRC-27072715  作者:江黎黎、丁辉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案机制,规范未成年人案件办理流程,12月11日,连云区检察院与连云港市公安局连云分局、连云港港公安局、连云港市公安局徐圩新区分局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签署了《关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工作办法》、《关于提前介入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侦查工作办法》两个文件。

   

    

     

    会议中,连云区检察院未检科科长江黎黎对两个《工作办法》进行了详细解读,就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的内容、方式、程序及期限, 提前介入的案件类型、要求、时间及形式等内容作出了重点说明。同时,公检双方还就2017年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进行了深入讨论,就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中的有关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并表示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将继续通力合作,不断提高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水平。

   

    

     

    近年来,连云区检察院不断探索创新未检工作机制。此次会签的两个文件,有利于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与侦查机关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工作中的衔接配合,提高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质效,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编辑:孙运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