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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区人民检察院关于侦查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8-05-23 08:41:00  来源:

  连云区人民检察院 关于侦查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8年3月28日在连云区第十五届 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 

  区检察院检察长  肖楠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在,我代表区检察院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侦查监督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近年来,我院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和区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切实加强侦查监督工作,拓宽工作思路,强化监督措施,创新工作方法,立足审查逮捕、立案监督、侦查监督三大职能,加大专项监督和“两法衔接”工作力度,着力打造“护港工程”创新品牌,精准服务“一带一路”建设,侦查监督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荣获全省“刑事诉讼监督先进集体”称号,专项监督工作经验被省检察院刘华检察长批示肯定,被省、市检察院转发推广,“护港工程”项目入选全区“十大法治事件”,被提名全市“十大法治事件”。 

  一、 审查逮捕工作 

  一是依法打击刑事犯罪。2013年以来,共办理审查逮捕案件755件996人,批准逮捕644件825人,批捕率达82.83%,无错捕、漏捕、捕后无罪案件。依法打击暴力侵财犯罪。积极参与公安机关的“惊雷”、“盗抢骗”、“禁毒等专项行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共批捕“两抢一盗”、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287人,批捕毒品犯罪61人,批捕故意杀人、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 29人。依法批捕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共同挂牌督办的“张帅等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高公岛杀人抛尸案”、周秀伯等人涉嫌贩卖三公斤毒品案”,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依法打击经济犯罪。着力加大严重扰乱金融管理秩序犯罪打击力度,完善知识产权案件侦监、公诉、民行“三检合一”办理机制,积极维护良好的经济秩序。2013年以来,批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25人。2017年,我院依法办理诈骗300多名老人900余万元的“老顽童”集资诈骗案等涉众型犯罪案件,并积极帮助追赃挽回损失,有效保护了人民群众健康、财产安全。依法打击侵害民生犯罪。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广泛关注的破坏生态环境、危害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对于涉及品、药品、化妆品领域刑事犯罪,开通绿色通道,快速办理。批准逮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嫌疑人8人。2016年,我院在办理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疫苗”案中,联合食药监部门,启动“两法衔接”重大案件快速反应机制,批捕非法经营疫苗案1件2人,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二是及时提前介入重大案件。我院依法对公安机关所侦办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适时派员介入侦查,引导侦查取证工作。2013年以来,共适时介入60余件办理连云区“7.23”聚众斗殴致人死亡案、“8.10”王东故意杀人案、“东辛农场婆媳致人死亡案”、市开发区田恒兵故意杀人案等重大有影响的案件中,第一时间派员介入侦查,深入案发现场,了解分析案情,引导侦查取证方向,完善弥补证据链条,案件受理后,从快作出批准逮捕决定。2017年,在办理连云区嘉瑞宝广场BRT站台的醉驾致一家三口死亡交通肇事案中,及时介入侦查,受案的当天就作出批捕决定,并与控申部门配合,将5万元救助金送至被害人手中,解决其无力支付二次手术费的燃眉之急,收到了良好的社会反响。今年1月,发生在连云港平山岛海域,山东日照岚山区14名渔民寻衅滋事案中,我院及时派员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多次沟通协调,完善相关证据,对公安机关提捕的8名犯罪嫌疑人均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并督促抓捕在逃的6名犯罪嫌疑人。 

  三是着力提升工作质效。与公安机关会签《关于提升办案质效的实施意见》,召开案件质效研讨会,健全完善办案机制。工作中与公安、法院协调沟通,对案件轻刑化等问题形成统一认识和执法量刑标准,批捕率、捕后轻刑率一直位居全市前列。在办理案件中坚持宽严相济、区别对待的原则,对犯罪情节轻微的案件作宽缓处理。2013年以来,不批准逮捕111件171人,不捕案件说理率100%。2017年,我院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安机关和犯罪嫌疑人亲属召开案件公开审查听证会,对一名交通肇事致弟弟死亡的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捕决定,避免家庭遭受二次伤害,受到参会人员和社会各界好评。 

  二、 侦查监督工作 

  一是加强立案监督工作通过审查提请逮捕案件,控申、公诉等移交监督线索,关注新闻媒体等方式,多渠道发现立案监督线索。2013年以来,监督立案27件,监督撤案26件。2016年,我院在对孙高亮醉酒殴打BRT驾驶员并抢夺方向盘的行为进行立案监督,纠正公安机关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的行为,后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孙高亮批准逮捕,法院最终以相同罪名判处孙高亮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该案被《检察日报》头版头条刊发。 

  二是加强侦查活动监督工作。严把批捕案件审查关,认真开展纠正违法、纠正漏捕工作。针对公安机关在适用刑拘强制措施后未有效执行、辅警人员充当见证人等严重违反刑事诉讼程序行为,依法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28份,公安机关收到文书后都及时予以纠正。加强对公安机关提捕案件的跟踪监督,开展纠正漏捕工作,共逮捕犯罪嫌疑人35人。如2017年,我院在办理连岛江良聚众斗殴案中,经审查认为取保候审的武警、黄玉旺、金怀枝三人应当予以逮捕,遂向公安机关发出《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建议书》,对三人予以追捕。后三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有力的维护了法律尊严和正义。 

  三是加强专项监督工作创新法律监督形式,逐步探索建立起一套个案监督与类案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的诉讼监督工作新机制在“刑事案件转治安案件”专项监督中,针对辖区内三家公安机关侦查环节存在的将部分刑事案件以罚代刑、降格处理的现象,我院集中开展了刑事案件转治安案件专项监督活动。共梳理审查公安机关办理案件涉案人员638人,卷宗200余册,依法监督立案5件5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5份,追捕犯罪嫌疑人1 人,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2017年我院在全省范围内创新开展醉驾型危险驾驶案件专项监督活动督促公安机关移诉醉驾案件66件66人,并启动监督撤案程序16件16人,向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立案理由通知书》16份,组织撰写的《醉驾型危险驾驶罪司法实务浅析调研报告》被省检察院刘华检察长批示肯定,并先后被省、市院政策研究室采用刊发,专项监督工作做法被市院列为先进工作经验在全市检察机关推广 

  三、 侦查监督创新举措 

  一是打造“护港工程”品牌。我院一直把“护港工程”作为着力打造的第一品牌来抓,不断探索服务举措,为港口发展提供精准司法保障。出台了“护港工程”十项服务措施和任务分解方案,与连云港港口控股集团签订《共同开展“护港工程”协议书》,建立检企合作长效机制。在上合组织(连云港)国际物流园成立“法律硕士服务团”上合工作站,对保税物流、国际商贸、多式联运、加工增值等环节中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专业法律咨询,帮助园区企业解决棘手的法律难题,有效预防和减少经济犯罪案件发生。在连云新城成立“服务跨境电商检察工作室”,把服务跨境电商发展作为服务我区经济发展的重要着力点,与连云新城建管办沟通协调,制定《检察机关服务跨境电商发展协议》,建立服务跨境电商专业人才队伍,重点做好依法打击和预防危害跨境电商发展及侵害电商企业合法权益犯罪工作,协调解决跨境电商发展难题,努力为我区跨境电商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与港公安局、区法院建立涉港案件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席会议、快速办理机制,依托驻港口公安局检察工作室,做好重大涉港案件信息通报、提前介入和引导侦查工作,精选侦查监督业务骨干组建涉港案件检察专业小组,专门办理涉港刑事案件,提高涉港案件办理质效。2013年以来,共批捕涉港案件47件68人。例如,依法办理了走私140万粒“摇头丸”的特大走私毒品案、涉案金额达5600余万元的骗取贷款案等重大涉港案件。联合公安、工商等部门开展港区收旧行业专项整治和打击盗窃港口物资犯罪专项行动,查处超范围经营站点20余家,取缔无证照站点15家,查办盗窃、收赃犯罪案件20余件。结合办理盗窃、合同诈骗等案件中发现的管理漏洞,提出将贵重金属矿集中管理、增设监控设备、加强货场出入管理、建立市场风险防控机制等建议,均被相关单位采纳。随着一系列护港举措的实施,涉港刑事犯罪案件数明显减少,2016-2017年发案率较2012-2013年同比下降80%以上。我院“护港工程”工作成效多次受到省检察院和市领导的充分肯定,经验做法被《检察日报》、《江苏法制报》等国家级、省级媒体宣传报道。 

  二是着力推进“两法衔接”。2013年以来,我院依托“两法衔接”工作机制,主动走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环保局、海洋渔业局等相关行政执法单位百余次,查阅行政处罚案件台账154册,召开专题联席会议10余次,受理案件咨询15件。同时,建立“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共接入行政执法单位16家,实时对辖区行政执法案件办理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对行政执法部门“该立案而不立、该移送而不移送”的情况进行筛查,对公安机关是否依法受理行政执法部门移送的案件进行监督。在此基础上,深入推进“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坚决打击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犯罪行为,把好民生关口。2013年以来,我院就港口散货污染、违法使用燃煤锅炉等问题共向行政机关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书》55份,切实推进我区生态保护工作。2017年,我院监督区市场监管局移送田某等人涉嫌销售假药案,公安机关于次日立案侦查,成功阻断了连云区美容行业销售假冒肉毒杆菌毒素的犯罪链条。 

  三是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我院侦监、公诉等职能部门积极参与全区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深入开展打黑除恶、扫黄打非、禁毒禁赌、打击走私等各类专项行动,从快从严打击毒品犯罪、暴力犯罪、涉黑恶势力犯罪等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犯罪活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例如,在办理一起海棠路聚众斗殴致人死亡案件中,我院侦查监督部门积极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固定关键证据,最终成功以涉嫌聚众斗殴罪批捕了潜逃23年的2名犯罪嫌疑人。结合办案开展社会风险排查研判,推动相关部门、行业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其中针对一起无证驾驶校车轧死幼童案中发现的问题,开展风险研判并发出检察建议,推动开发区教育部门采取多项措施完善监管,防止类似案件再发生。每年开展“平安建设”巡回普法宣传,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排查矛盾纠纷和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2017年,共组织巡回宣传15场,接受群众咨询、投诉举报200余人次,发放、回收问卷调查表500余份,征集意见建议60余条,解决法律问题78件,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有了明显提升。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近年来,我院侦查监督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有:一是侦查监督方式比较单一,监督质效有待进一步提升,深入基层听取群众意见和搜集监督线索的能力还有待加强,监督力度、广度和深度还不够,检察建议的落实缺乏有效手段;二是“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利用不到位,数据录入不及时、不完整,对行政执法机关发案、立案、破案情况不能及时全面掌握,执法司法衔接还不顺畅,涉罪案件移送还存在不及时、不规范问题。 

  下一步,我院将着力在以下三个方面下功夫,推动侦查监督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在侦查监督质效上下功夫。加强“侦捕衔接”、“捕诉衔接”工作,通过定期与公安机关、法院召开联席会议,就提请逮捕的案件类型、社会危害性和量刑标准进行沟通,提高批捕质量,避免出现轻刑判决。进一步强化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工作力度,通过开展专项立案监督活动,拓宽监督渠道,挖掘监督案源,力争2018年侦查监督质效显著提高。二是在完善“两法衔接”上动真格。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真正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实现行政执法机关与司法机关之间的信息交流、案件通报渠道顺畅,推动制定有关工作实施细则、涉罪案件移送规则、证据标准等,规范案件移送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同时,通过开展专项联合执法等方式,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线索,补齐“两法衔接”工作短板。三是在服务经济建设上出亮点。深入推进检企共建工作,不断加大对金融诈骗、非法集资等严重扰乱金融管理秩序犯罪的打击力度,积极服务“一带一路”和非公企业健康发展。继续探索创新“护港工程”服务举措,充分发挥“法律硕士服务团工作站、“服务跨境电商检察工作室”职能作用,不断培植特色亮点工作,积极服务港口经济发展和区委中心工作,助推“护港工程”创新品牌成为我院在全省乃至全国的亮丽名片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连云区检察院侦查监督工作的每一步发展,都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关心、支持和监督密切相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将在区委和上级院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振奋精神,真抓实干,努力推动侦查监督工作再上新台阶,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好的司法保障! 

  编辑:孙运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