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连云港连云区院首次案件公开听证会纪实
2017-04-07 13:31:00  来源: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检察院

 

  

       号外!号外!连云区检察院举行首次案件公开听证会! 

  “什么?检察院办案也能公开?还开听证会?” 

  是的,你没有听错,就今天上午开的,案件很特殊,效果很不错,是不是很好奇啊?那就跟着小编一起到听证会现场看看吧! 

    

  “大家上午好!连云区人民检察院今天在这里召开刘某某过失致人死亡案拟不起诉听证会,公开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 

  上午9时,随着主持人、公诉科检察官惠喆的开场白,听证会正式开始。 

   

   

  本次听证会的主题是就刘某某过失致人死亡一案拟作不起诉处理听取意见。听证会邀请了10余名省、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案件侦查机关承办人、犯罪嫌疑人、被害人亲属也参加了会议。 

  “下面进行第一项议程,由案件承办检察官介绍案情。” 

  2016121612时许,在连云港市徐圩新区苏海路南新滩工区一养殖虾塘便道上,犯罪嫌疑人刘某某驾驶车牌苏GQM209的五菱面包车在倒车时,因疏忽大意,没有看到杨某(刘某某妻子)在其车后,倒车过程中将杨某轧死,经鉴定,被害人杨某因车辆碾压致颅脑损伤死亡,刘某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案件承办人、公诉科负责人赵登伦介绍了案情,并列举了相关证据材料,阐述了本案拟不起诉的理由和相关规定。  

   

  这是一个特殊的案件,丈夫开车不小心将自己的妻子轧死。承办检察官介绍,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是过失犯罪,自首,认罪悔罪,取得了被害人亲属的谅解,而且其家庭困难,从案件情况和其家庭实际情况考虑,拟对其作不起诉处理。 

  随后,侦查机关办案人、案件当事人对案情是否属实发表了意见,他们均认为案情符合事实。 

  主持人:“下面,各位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可以就案件进行提问并发表意见。” 

  区人大代表程巨柱:“死者的近亲属对刘某某是什么态度?对不起诉有无意见?” 

   

  承办人:“刘某某系死者丈夫,在审查案件时,对被害人多名亲属做了笔录,包括被害人的妹妹、哥哥、父亲,均获得了他们的谅解,请求司法机关对其从轻处理。” 

  市人大代表沈刚:“刘某某有无主观恶意如何界定?面包车轧到人的过程中有没有感觉并及时停车?怎么认定他没有故意的主观心态?”  

   

  承办人:“过失犯罪是本案做不起诉的必要条件,审查证据时着重进行了考量。面包车是倒卖海鲜经过改装的,后半部分盛满了海水,非常沉重,看不见车后盲区。轧到人后,人拽不出来又把车往前开了1米,才把被害人从车底拉出。主观心态方面除了刘某某自己供述外,调取了多名证人证言,反映出一是刘某某和被害人系夫妻且关系和睦,二是刘某某轧倒被害人后立即大声喊别人来帮忙。综合全案,没有刘某某心存故意的证据和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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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会代表委员和人民监督员还提出了其他问题,承办人都一一做出了详细解答。 

  “通过检察官的介绍,我感觉本案的审查过程客观、公正,对本案做不起诉处理,合法、合情,对检察官的认定和处理没有不同意见。”一位人大代表这样说道。 

   

   “作为人民监督员,整个案件办理符合办案程序,符合法律规定,不起诉处理有利于社会和家庭稳定,对该案这样处理没有异议。”人民监督员王红卫表示。 

   

   

   

  参会的其他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也都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一致表示赞同检察院对这一案件的处理意见。 

  经过充分讨论、发表意见,听证会休会十分钟。休会期间,连云区检察院迅速对案件处理进行研究,根据案情和听证会情况依法作出了对刘某某不起诉决定。 

  主持人:“现在由承办人宣布本院处理决定。” 

  “本院认为,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实施了犯罪行为,但犯罪行为较轻,具有自首情节,与被害人系夫妻关系,取得被害人近亲属的谅解,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决定对其不起诉。”承办人赵登伦代表检察院宣布了不起诉决定。 

  决定宣布后,参会人员又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区人大代表、国税五分局局长刘新华说:“通过刚才检察人员方方面面的介绍,感觉检察院在检务公开方面敢大胆尝试,大胆创新,充分体现了公开、公正、透明、阳光,我们作为税务机关,以后也会加大税务公开。案件的处理我们感觉合情合理,特别是家庭状况、人员的困难,包括犯罪嫌疑人很懊悔的态度,很后悔由于自己的疏忽大意,让一个完整的家庭破裂,感觉听完感触很深。我们也非常赞同检察机关不起诉的作法,有的时候做到合法了,不一定合情,合情了,不一定合理,检察机关在这个方面找到一个平衡点,我认为非常好,今天听了以后很受感动。” 

  听证会结束后,连云区检察院肖楠检察长陪同参会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参观了连云区检察院院史陈列室并进行了座谈,向参会人员通报了检察工作情况、检察改革进展情况及大家普遍关心的案件办理情况等,认真听取了代表委员和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 

   

   

  近年来,连云区检察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通过开展“代表委员联络月”、“检察开放月”、媒体公开、案件信息公开等多种方式,不断深化检务公开。今后,连云区检察院将继续加大检务公开力度,通过听证会等方式拓宽公开渠道,不断提高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和司法公信力。 

  编辑:孙运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