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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 连云区检察院出手整治鸟类经营行为
2018-09-30 10:57:00  来源:

  为切实加强连云港地区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力度,从源头遏制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鸟类行为,规范相关从业者鸟类经营行为,增强广大商户爱鸟护鸟的保护意识,9月28日,连云区人民检察院联合苍梧晚报对管辖地区各花鸟市场鸟类经营商户进行走访并做宣传告知。

  近日,连云区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不法分子在连云港多地猎捕野生画眉鸟并进行销售,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涉嫌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为有效预防、打击非法猎捕、杀害、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连云区人民检察院承办检察官主动了解掌握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相关知识,梳理珍贵、濒危野生鸟类品种及相关犯罪和刑罚,并组织对资源类案件管辖范围内的连云区、海州区、赣榆区中的邮电路、青年路、花园路等花鸟市场进行现场走访和宣传告知,规范鸟类经营行为。

  现场走访过程中,检察官向经营商户耐心释法说理,结合最近办理的几起非法猎捕、贩卖野生画眉鸟的案件,向鸟类经营商户进行释法,宣传猎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鸟类行为的危害性、违法性及法律责任,并向其发放《规范鸟类经营行为告知书》,告知其常见的珍贵、濒危野生鸟类品种及贩卖野生动物涉及的罪名和刑罚,由其签字并保证不会去从事相关违法行为。同时,要求经营商户,如有经营的野生鸟类,应主动上交森林公安、市林业站等相关部门。面对检察官的告知行为,现场经营商户纷纷表态,今后一定会自觉守法经营,杜绝贩卖珍贵、濒危鸟类的行为。

  下一步,连云区检察院将继续发挥检察职能,依托检察建议、走访调研、新闻宣传等方式打好生态保护组合拳,维护本地区良好生态资源,守护好青山绿水、鸟语花香。

  编辑:孙运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