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上午,由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连云港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连云区委政法委、连云区人民检察院、连云区宿城街道党工委联合举办的“大云台山保护”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启动仪式在云台山脚下隆重举行。
连云港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唐张,连云港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文物处副处长田艺,连云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嵇轶,连云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长春,连云区宿城街道党工委书记惠志江,连云区林业和海洋局局长夏加全,连云区文体旅游局副局长喻兰,连云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连云分局副局长闫明等出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检察干警、乡街文保工作者、“益心为公”志愿者共计100余人参加活动。启动仪式由连云区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郁洪鹏主持。
连云港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唐张在致辞中指出,开展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不仅是检察职能所在,更体现了检察担当。连云港市检察机关将主动担当作为,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健全与相关职能部门建立的常态化联系协调机制,持续推进文物和文化遗产领域保护专项行动。
连云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嵇轶强调,连云区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拥有着众多文物和文化遗产。在新时代文物和自然遗产资源保护的征程上,要本着对历史负责、对群众负责的态度,推动完善文物和文化遗产长效保护和利用机制,当好文化遗产保护的监督者、推动者和宣传者,共同守护连云的文化根脉。
据了解,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大连云区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力度,连云区检察院在调研全区的文物和文化遗产资源后,提出“大云台山保护”的概念(即前云台山、中云台山、后云台山),主要关注“大云台山”范围内涉及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历史建筑、历史文化名胜、传统古村落以及文化遗产为核心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等公益损害案件。各参与单位将建立“大云台山保护”联盟,签订“大云台山保护”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形成文物保护合力。
启动仪式上,连云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长春介绍了连云区检察院近年来公益诉讼取得的成绩,展示了公益诉讼办案的“连云样本”。与会领导共同推杆,宣布“大云台山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的正式启动。随后,参加启动仪式人员共同赴云台山红色革命遗址现场查看,并进行现场普法宣传活动。
陈长春检察长表示,文物古迹是历史的见证,是我们宝贵的财富。发挥检察职能促进文化遗产全面保护,是对历史文化最好的尊重,也是检察机关的职责所在。连云区检察院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持续推进专项行动,为建设美丽港城、幸福港城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