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上午,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检察院和连云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连云分局按照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江苏省自然资源厅《“检源行”党建联盟共建协议》工作部署,举行互派干部挂职交流工作聘任仪式并开展座谈会,连云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肖楠,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连云分局副局长闫明,以及双方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会。
双方商定,互派业务骨干挂职交流作为中长期规划予以施行,挂职交流岗位包括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民事行政检察等部门和自然资源执法监察等部门。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选派到检察机关的干部主要协助办理自然资源类民事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等案件,提供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开展现场检查、勘察等专业性强的调查取证工作,列席检察官联席会议提供专业意见,协助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开展磋商和送达检察建议书等事务。
检察机关选派到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干部主要负责协助:为自然资源领域执法依据、执法流程、处理标准提供参考建议;协助开展自然资源执法工作,送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等;参加违法用地各专项行动联席会议,联合督办自然资源违法案件;协助自然资源执法机构督促有关部门配合调查、取证,打击违法用地行为等。
座谈会上,双方就办理自然资源执法遇到的逾期申请强制执行、法院适用“裁执分离”后续自然资源执法难等执法司法实务难题进行了交流,并希望借助“检源行”党建机制,同向发力,解决法律难题,提高执法质效。
双方相关负责人表示,互派业务骨干挂职交流,党建与业务融合,旨在增进检察机关与自然资源部门相互学习、理解、配合和支持,加强干部培养,强化实践锻炼,促进干部成长提高,优化干部队伍素质,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和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职能,互通相关执法和司法信息,形成自然资源保护工作合力,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