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湖北省武汉市远城区某厂房院子里,一只装满散装柴油的30吨油罐被埋入地下,这里距离周边的其他厂房不到百米,一旦发生泄漏、着火或者爆炸,后果将不堪设想。经湖北省鄂州市华容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依法以危险作业罪判处王某、周某等6人有期徒刑七个月至十一个月,并对情节较轻的部分被告人适用缓刑。
2023年7月,一辆停放在某施工工地附近的吉普车引起了公安民警的注意——车辆明显经过了非法改装,后备厢内侧隐约露出箱状物的样式,从内伸出的一根管子正在输送液体。经验丰富的民警立刻意识到,这是正在卖油,肯定有“油贩子”,随即将驾驶员周某抓获。经过细致摸排,最终发现周某的柴油来源于一间活动板房地下一只30吨容量的钢制油罐。
在加油站工作的王某发现每天前来加油的车辆络绎不绝,2020年6月辞职后,他想如果有渠道能批发进油然后再倒卖出去,差价就都能装进自己的口袋里了。自认为发现了一条“生财之路”,王某在武汉市远城区租赁了一间带院子的厂房,在没有取得储存和运输爆炸物品相关资质的情况下,购买两间活动板房,私自购置储油罐、油泵、加油机等设备,将相关设备安装在其中一间活动板房地下,从此开始了他的“宏图大业”。
刚开始,王某只是从某储油公司零星买点油,“生意”并无起色。直至2021年上半年,王某的姐姐就职于某能源公司负责石油销售调度报单工作,王某认为“机会”来了。他向姐姐咨询实时油价,一旦价格合适便报单购买柴油,雇用付某等油罐车司机帮其运输柴油至租赁场所,并安排父母住进活动板房内,让他们负责卸油、加油、支付司机运费等。
随着石油来源、销售渠道逐渐成形,王某的“生意伙伴”日渐稳定。经查证,王某等人销售的柴油属于危险化学品,非法销售金额合计500余万元。
2023年8月,公安机关将王某及其姐姐、父母、付某陆续抓获到案,并于9月16日移送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这些‘黑加油站’不仅严重破坏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更如同一枚‘隐形炸弹’,对周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巨大的威胁。”办案检察官说道。
检察官经审查认为,王某等人的加油站点没有成品油零售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其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未经依法批准许可擅自从事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
2023年9月,华容区检察院以王某等人涉嫌危险作业罪向法院提起公诉,2024年4月,法院开庭审理该案。考虑到王某等人具有坦白、认罪认罚、退出违法所得等从轻从宽情节,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