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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连云区检察院举行“检察蓝”守护“海洋蓝”工作专题网络发布会
2021-11-15 11:12:00  来源:连云区检察院

主持人:大家好!欢迎大家参加连云区检察院“检察蓝”守护“海洋蓝”专题网络新闻发布会,由我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马萌为大家介绍一下相关工作。

马萌:位于丝绸之路经济带“东方桥头堡”,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检察院向海而生、与海共情。近年来,该院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建设海洋强国的重要论述,培育“守护海洋”检察公益诉讼办案团队,打造以“首创、务实、共赢、共享”为内涵的“检察蓝”守护“海洋蓝”文化品牌,让“守护海洋”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该院先后荣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江苏检察机关专项监督先进集体等荣誉。

记者:马主任,您好!据我们了解,连云区检察院近年来不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办理了很多有影响力的案件,您能介绍一下么?

马萌:近年来,我们一直致力于开辟修复海洋生态环境“检察航道”。尹某某召集李某等5人,在禁渔期、禁渔区违规出海作业捕捞水产品,捕捞的水产品全部由尹某某负责收购,非法捕捞的水产品价值共计82.88万元。2015年7月,连云区检察院以上述6人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被非法捕捞行为损害的海洋生态如何挽回?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试点伊始,作为原非试点地区检察机关,在不具备提起公益诉讼适格主体的情况下,通过何种形式诉讼,以何种方式修复,无前路可循。

该院“守护海洋”检察公益诉讼办案团队的办案检察官没有坐等,多次走访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渔业专家,了解到增殖放流是有效的海洋生态修复方式后,凭借多年的公诉办案经验,果断以《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方式,成功诉求尹某某等人以增殖放流1365万尾中国对虾苗的形式,有效修复了受损海域的海洋生态。

2017年6月,该案入选全国环境资源类十大刑事案例。这也是全国首例非法捕捞水产品损害海洋生态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

初探伊始便入选国字号。该院“守护海洋”办案团队,以“敢于第一个吃螃蟹”的首创精神,先试先行成功利用现有的法律制度解决海洋生态保护新问题。

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试点六年来,“守护海洋”办案团队积极协调社会力量参与支持,形成“检察蓝”守护“海洋蓝”工作合力和制度机制,逐步培育具有更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检察文化品牌。

与渔港监督、生态环境、公安、海警等执法单位开展执法协作,规范在涉案海域、捕捞工具、捕捞方法、渔获物等方面公益诉讼调查权的行使。借智借力高校、科研机构,建立海洋公益损害评估专家库,邀请渔业专家出席法庭就专业性问题作出解释说明,提高海洋生态环境修复方案的科学性。

向社会公众公布公益修复方案,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行业代表等参与旁听庭审活动,监督和传播“守护海洋”检察公益诉讼。

与人民法院就受案范围、诉讼形式、庭审程序、证据标准、裁判及执行方式等关键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架构起整体工作的“四梁八柱”。今年8月,办案团队及时总结,撰写42条近万字的《办案指引》,为海域非法捕捞公益诉讼办案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检察产品”。

记者:据了解,守护海洋工作与党建工作进行了深度融合,您能具体介绍一下么?

马萌:“作为门外汉每天学到深夜。我当时想,这就是一座山,我也要把它搬出地平线……”今年2月,在该院党史学习教育推进会上,6位拥有50年以上党龄的“连云检察人”向年轻干警讲述扎根检察事业、奋斗半生的检察故事。

据此创作的党史学习教育题材微视频《誓言》,上线阅读量突破“10万+”,被学习强国平台报道。

“守护海洋”办案团队始终将工作落脚点放在解决渔业渔村渔民最关心、最现实的问题。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办案团队带动全院以支部为单位下沉社区网格,参与渔村治理。成立“法律硕士服务团”,定期在全区4个渔村、5个主要旅游景区巡回讲解渔业法律政策,接受法律咨询并提供法律帮扶。

携手法院以巡回公开庭审进渔村的形式开展“精准普法月月行”活动,庭审现场针对渔民开展《民法典》《海洋环境保护法》等国家海洋政策和法律法规知识普及。

2019年7月,“守护海洋”办案团队针对“三无”渔船渔业生产安全隐患向渔港监管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后,连续两年在伏季休渔期间开展“回头看”办案质效评估。监督清除“三无”渔船的同时,推动2000余户渔民与村民自治组织签订《伏季休渔承诺书》,渔业安全生产落实在自觉行动中。

今年9月1日,新修改《安全生产法》施行后,“守护海洋”办案团队及时拟定6条13款意见,呈报区委区政府具体指出渔港内渔业船舶管理、海上安全执法及执法站点标准化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检察长制”助力“港长制”建设。

今年2月5日,该团队提起全国首例《民法典》实施后,以劳务代偿方式修复海洋生态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对于犯罪情节轻微、家庭经济困难的被告孙某某,诉求其在伏季休渔期间从事湾(滩)环境公益劳务的形式替代性修复海洋生态获得法院判决支持。

同年7月,连云港市检察院与市生态环境局签订《关于海洋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劳务代偿的协作方案》,检察公益诉讼办案平台对接江苏省湾(滩)综合管理系统,形成劳务代偿替代性修复海洋生态智能化办案协作机制。

主持人: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马萌的耐心讲解,相信大家也对我院的“检察蓝”守护“海洋蓝”文化品牌工作有了一定的了解,谢谢!

  编辑:孙运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