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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检察这两项工作在全市政法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发布!
2024-03-04 15:19:00  来源:连云区人民检察院

  2024年1月10日,市委政法委会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专门召开“连云港市政法工作新闻发布会”,向全市人民报告2023年度全市政法工作。其中,连云区检察院助推蓝蛤特许捕捞试点、创新“互联网+”海洋生态环境修复劳务代偿办案模式2项工作被市检察院作为亮点工作发布。

  连云港市因海而生,向海而兴,在册渔船1600余艘,渔民数万人。涉及非法捕捞的当事人中也有一些是世世代代从事传统捕捞的人,比如捕捞蓝蛤,俗称“海沙子”。海边的人都知道,蓝蛤是季节性产品,过了8-9月就没有了,而这恰恰就是禁渔期。因为涉嫌在禁渔期捕捞蓝蛤,2019年,一批渔民被起诉到了连云区、赣榆区检察机关。“禁渔期不让捕,过了禁渔期就没有了,那从事捕捞海沙子传统捕捞的渔民如何生存?”这个疑问萦绕在检察机关的心头,不同于性质恶劣的大型捕捞,这是基层渔民的生计。经过咨询渔业专家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检察机关进一步明确,捕捞蓝蛤所用的工具属于法律明确禁止使用,但是这样的捕捞对海洋生态不会造成实质上的破坏,反而不捕捞会带来海洋污染等次生灾害。因此,我们认为案件没有刑事打击必要。同时针对案件暴露出来的连云港地区渔民传统捕捞触法的问题,撰写专门报告,最终引起上级高度关注,2023年8月,农业农村部批准在江苏省7处确权海域使用拖曳泵吸耙刺采收养殖贝类,让采用传统捕捞渔具捕捞蓝蛤等贝类的数千渔民不再触法,保护了涉及上亿元产业有序发展。

  劳务代偿是家庭贫困但又损害了生态的责任人,履行生态赔偿责任的一种方式。连云区院办理的孙某某非法捕捞案中,孙某某应承担修复费用7.19万元,案件办理过程中,孙某某家中长辈突遭重大疾病,孙某某系唯一赡养人,且其家在赣榆,他无力承担修复费用,但提出愿意在赣榆实行劳务代偿。我们综合考虑孙某某的特殊情况,认为其实行异地劳务代偿具有可行性,但确实存在执行不到位的风险。为有效解决此类异地劳务代偿监管难题,我们让数据多跑路,让司法更高效,协同市生态环境局以公益诉讼指挥平台对接江苏省湾滩综合管理系统,探索“互联网+”劳务代偿办案模式,该办案模式获评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第三批改革试点经验做法,并在全省范围内被复制推广。

  编辑:蔡敏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