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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聪明”反被“聪明”误!男子竟用无人机“踩点”盗窃……
2020-07-29 09:21:00  来源:连云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潘亚南、孙运芹

  为实施盗窃,男子自恃“聪明”,竟事先用无人机拍照“踩点”,多次盗得同一工厂铜板、电缆线四千余斤。近日,连云港市连云区检察院依法对韩某和刘某以盗窃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2019年11月的一天,连云港男子刘某和朋友韩某听说某工业新区可以逮到野兔,于是相约晚上去逮兔子。这天夜里,就在两人四处找寻兔子途中,无意中发现一个停产的工厂,于是打起“歪主意”,想去看看能不能偷点电缆线卖钱。

  二人一拍即合,第二天便购买了电缆剪、扳手等工具,刘某还用自己的无人机多次到厂区上空拍照“踩点”,查看了解厂内情况,以便确定盗窃位置和作案时机。一切准备就绪后,二人驾车到该工厂盗窃铜板、电缆线四千余斤。据犯罪嫌疑人刘某回忆,利用无人机踩点这波操作是跟电视剧学的,无人机抓拍,可以清楚地看到厂区,人又在外面,不容易被发现。

  同年12月,被盗工厂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发现韩某和刘某有重大嫌疑,并将二人抓获,刘某用无人机“踩点”时航拍的照片也成了他们二人犯罪的证据。

  刘某和韩某归案后,向办案检察官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表示自愿认罪认罚。

  检察官提醒

  遵纪守法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获取利益必须通过合法正当的途径,不义之财不可取。“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以不法手段非法获利,意图不劳而获的,必将受到法律的惩治。

  法条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编辑:孙运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