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检察院在海洋公益诉讼办案中形成“互联网+”海洋生态修复劳务代偿模式,获评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第三批改革试点经验做法,被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肯定,获批在全省范围内复制推广。
2021年2月5日,连云区检察院诉请的全国首例《民法典》实施以后以劳务代偿替代性修复海洋生态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获得法院判决支持。
办案中,检察机关与生态环境部门协同开展劳务代偿办案工作,以公益诉讼指挥平台对接江苏省湾滩综合管理系统,借助该系统的监控手段跟踪监督被告的劳务代偿工作内容,切实解决司法劳务代偿工作中的监管难题,为检察机关在办理生态环境类公益诉讼案件中适用劳务代偿替代性修复方式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办案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