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开学的第一天,连云区检察院的邮箱里收到了一封特殊的来信。
“尊敬的江科长:您好!首先感谢您的帮助和教育,收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到学校上学了,我会珍惜这难得的改正和学习机会,认真学习,好好做人的!……”
写这封信的,是连云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当事人小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小李,因受不健康网站的影响,对未成年女性实施了猥亵行为,走上了违法犯罪道路。考虑到小李系未成年人,且犯罪后自首、取得被害人谅解,检察机关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以及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决定对小李作出不起诉决定。
在宣读决定的同时,该案承办人刑事检察一部副主任江黎黎还就小李犯罪行为发生的原因进行了深刻剖析,并专门邀请心理咨询师对小李进行心理疏导,帮助其正确认识犯罪行为,并希望其能珍惜检察机关给予的机会,自觉远离不良网络危害,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做一个遵纪守法的有为青年。
“我很后悔我曾经错误的行为……我以后一定会努力学习,奋发图强!”小李在信中表示。
连云区检察院始终将关爱未成年人成长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用心呵护每一名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不抛弃、不放弃每一名涉罪未成年人,通过积极开展跟踪帮教活动,努力帮助误入歧途的未成年人改过自新、回归社会,在司法办案中传递检察温情,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