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增强司法办案透明度,8月1日,连云区人民检察院对龚某某故意伤害案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部分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
公开听证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惠喆向参会人员介绍了基本案情、证据情况、法律适用以及拟作不起诉的理由和依据。听证员就案件细节进行针对性询问,并开展评议。
本案因朋友间的小摩擦引起,双方酒后没有控制住自己的脾气引发肢体冲突,龚某某自愿认罪认罚,积极向被害人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龚某某作相对不起诉决定,认为这既符合法律的严肃性,又彰显了司法的人文关怀,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
检察官寓法于理对龚某某进行了训诫和严肃教育,希望龚某某以此为鉴,汲取教训,常怀对法律的敬畏之心,时刻守牢法律底线。
龚某某表示,自己已真心意识到错误,明白了自己的莽撞给朋友带来的伤害,非常感谢检察机关的公开听证,给了自己一次挽回朋友、同时也是重新做人的机会,今后一定严格要求自己,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下一步,连云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以公开听证为抓手,以公开促进公正,用听证赢公信,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