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杨,连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民事行政与控告申诉检察部副主任,员额检察官。从检以来,她讲政治,顾大局,以扎实的业务功底和“小院要有大作为”的拼搏奉献不断为新时代检察事业做出贡献,先后荣获连云港市首届政法系统“感动港城十大最美政法干警”、连云港市“十大法治人物”、连云港市“十大最美人民检察官”、个人三等功2次等多项荣誉。2018年12月14日,被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予“全省检察机关先进工作者”称号。
精准监督,诉讼工作有力度、有温度
张杨结合办案实际,坚持精准监督理念,以问题为导向,以办案为中心,注重通过典型案例的价值引导,促进一个时期、一个地区、一个领域类案难点解决。她办理多起虚假诉讼案,针对一起涉案金额达600余万元,当事人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的情况,及时寻求检察技术支撑,以司法鉴定还原事实真相,启动再审程序改变原审判决,维护区域金融秩序。她在办案中探索民事检察与检察技术协作办案模式,为同类案件提供借鉴,形成的经验做法被省院领导批示推广。她带领民行团队善于监督,“举一反三”,依法纠正审判程序、执行程序中出现的违法案件40余起,维护司法公正。
她常说:法律离我们很近、触手可及;与生活很密切,实实在在。它关乎每个人的呼吸、微笑、生命和尊严。诉讼监督不是冷冰冰的法律适用,更需要检察机关细如春雨般释法说理。她坚持“听、讲、析、帮”四字息诉工作法,耐心细致说服案件当事人自觉履行生效裁判,最大限度减少缠访缠诉,化解矛盾纠纷。
先试先行,不断破解检察公益诉讼办案难点
2015年7月1日以来,张杨在公益诉讼工作中奋勇先行,边实践边探索,创新多项办案机制,为检察公益案件办理提供实务指导,形成“一二三四”工作经验被省院领导批示肯定,她办理的案件先后入选全国环境资源十大典型案例、全省检察机关案例《公告》、全市十大执法典型案例。
她关注民生民权,探索“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恢复性司法”民事公益诉讼模式,守护家乡的绿水青山、碧海蓝天。3年来,共监督被告人补植黑松苗14095株,垂丝海棠800株,在国家级海洋牧场放流中国对虾苗3614万尾,有效修复受损生态环境。
她注重融合侦查思维,智能化提升公益诉讼办案质效。依托自主研发成立的全国首家智能化生态环境保护指挥中心,运用“互联网+大数据”改良传统办案模式,及时筛选案件线索,启动无人机航拍第一时间固定违法事实,夯实证据基础,有效办理10余起行政公益诉前案件,将问题彻底化解在诉前程序,办案成效显著。
她注重宣传与教育,加强检行协作。建立全市首例公益诉讼“三方+三化”办案质效公开宣告制度,人大、检察机关、行政机关三方主体参与,权力监督、诉讼监督两种监督并行,公开化、民主化、仪式化公开宣告办案效果,宣传与教育并举,提升检察公信力。在河道污染案中,区某行政机关负责人在办案成效宣告会上如是说“通过案件我们真正了解了检察公益诉讼的民生性质、社会治理功能,消除了我们对检察监督权的误解,在维护区域发展大局工作中,行政机关应与检察公益诉讼分工负责,目标一致”。在国有林地被侵占案中,有效推动行政机关处罚久拖10年的“骨头案”,清晰执法边界。
解决难题,以检察职能保障“一带一路”交汇点重点建设
张杨同志紧紧围绕党中央“三大攻坚战”及高检院工作部署,履行检察职能帮助解决区域发展难题。她维护“绿水青山”,巧借检察建议推动相关主体整改辖区沟涧、行洪河道15条(近1.5万米),清理浮萍垃圾漂浮物200吨,清淤量达2万余吨,修复受损山体33.5亩;她关心饮水安全,以一份近万字的检察分析报告引起区委领导重视;她心系弱势群体,共通过司法救助工作帮助5名刑事案件被害人及亲属申请司法救助款11万元,防范及解决“因案致贫”困境,切实为“一带一路”交汇点城市建设提供检察保障。
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张杨用无限的忠诚、无悔的青春书画最美的“检察蓝”,践行一名光荣人民检察官不变的誓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