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公司一定以此为戒、守法经营,为国家、社会多做贡献!”10月23日下午,在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检察院的不起诉宣告会上,某物流公司负责人张某感激地说。当天上午,围绕涉及5家民营企业的两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连云区检察院还先后召开了公开听证会和开放式检委会。
2016年3月至2019年3月期间,在没有实际业务的情况下,上述企业从其他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有3家企业涉及税额总计70多万元,有2家涉及税额总计20多万元,后在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中,涉案人员先后自首并退缴了违法所得。
公开听证会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商联代表、人民监督员,以及侦查人员、律师和犯罪嫌疑人共20余人出席会议并发表意见。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情,认为涉案企业和负责人均具有自首、退出违法所得等法定情节,可以不起诉。犯罪嫌疑人在会上认罪认罚并真诚悔罪,参加听证的侦查人员、律师同意不起诉。代表、委员和人民监督员也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一致同意不起诉,并对检察机关在办案中体现司法温度,护航民营企业的做法予以高度评价。
听证会结束后,该院紧接着召开开放式检委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列席并发表意见,经研究,正式对5家企业和4名企业负责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并在下午公开宣告。
“这两起案件,我院均提前介入,建议侦查机关对涉案人员采取了取保候审措施,并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尽量不因办案造成企业实质性关闭。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后,仅用四天时间就查清了事实,一天开完听证会、检委会、宣告会三个会,就是想让企业家早日安心投入工作。”该院检察长肖楠表示,“民营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央提出的‘六稳’‘六保’为检察工作指明了方向。今后,我院还将深入企业了解司法需求,通过法治讲座、检察建议等方式帮助企业完善管理制度,强化与人大、政协、政府、工商联等的配合,更好地帮助民营企业解决现实的法律问题,提供法治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