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由连云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朱某等人非法拘禁一案,在该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连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肖楠出庭支持公诉。该案4名被告人均自愿认罪认罚,承认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认同检察机关所提的量刑建议,并当庭表示不上诉,取得较好效果。
检方指控,2014年8月20日16时许,为索取债务,被告人朱某驾车带被告人滕某、苗某、赵某至连云港市连云区政府前广场,被告人滕某、苗某、赵某强拉硬拽迫使被害人傅某上车并带至海州区某大厦。在此过程中,被害人傅某左肩关节脱位,经鉴定,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在办理本案的过程中,肖楠向四名犯罪嫌疑人耐心释法说理,详细告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相关规定,最终促使不认罪的4名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并当庭认罪悔罪,极大提高了庭审质量和效率。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法院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