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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案为何相对不起诉?一起来连云区检察院这场公开听证会看看
2021-11-15 11:39:00  来源:连云区人民检察院

10月28日上午,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律师、公安机关办案人员等为听证员,就李某某交通肇事案拟作相对不起诉召开公开听证会。

2021年6月1日深夜,李某某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沿242省道由南向北行驶过程行驶至242省道与徐新路路口处,车辆前部右侧与同方向等待信号灯放行的重型仓栅式半挂车后部左侧发生碰撞,致乘坐在副驾驶的孙某某(系李某某妻子)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李某某立即下车营救,在现场报警求助,配合调查。经交警部门认定,李某某负本次事故主要责任。

“我和媳妇从一无所有到现在两个孩子,生活越来越好,现在她没有了,我和孩子都接受不了。我知道我犯的错误不可饶恕,但希望检察机关能从轻处罚,让我把孩子好好抚养成人。”听证会上,李某某对事故的发生十分懊恼,几度哽咽。在本案审查起诉阶段,李某某自愿认罪认罚。

承办检察官在审查案件期间,详细了解了李某某的家庭情况。李某某家有两个孩子,其中小儿子正在读初中,大女儿在当兵,李某某是家中主要经济来源。李某某夫妻二人平时关系和睦,被害人孙某某的近亲属均对其表示谅解,希望能对其从宽处理。

在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本案案情、相关证据,阐明拟处理意见及其法律依据。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出发,李某某自愿认罪认罚,具有自首情节,特别是李某某家庭实际情况,认为相对不起诉更有利于维持一个家庭,彰显司法的人文关怀。

经过听证,听证员一致同意对李某某作相对不起诉处理,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检察院结合本案案情和听证意见,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

“我们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严格落实少捕慎诉理念,对犯罪较轻的、社会危险性较小的,认罪悔罪态度好的犯罪嫌疑人,综合考量天理、国法和人情,积极给予改过自新的机会。同时深化检务公开,主动接受外部监督,以公开透明促公正,不断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期待新需求,努力做到案结事了,彰显司法温度,不断提升检察工作公信力。”该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杜丽君说。

  编辑:孙运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