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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区检察院积极参与“四清”工作
2020-08-25 08:56:00  来源:连云区人民检察院

  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是当前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重要职责使命,也是当好“重要窗口”的必然要求。连云区检察院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发,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在服务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徐圩新区)徐圩街道办事处“四清”(集体资产流失问题、无效债务问题、不良债权问题、无营业收入问题等四项问题清理)专项工作中主动作为,成效显著。

  2020年7月,连云区检察院应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徐圩新区)邀请,参加徐圩街道下辖的“香河村、东陬山村”两村“四清”工作。其中,连云区检察院包案“协议不规范”类清理工作5项、“合同纠纷诉讼”类清理工作3项。截至目前,已经全面完成包案工作,把服务“六稳”“六保”落实落细落具体,彰显了实实在在的检察担当。

  针对卢某某与徐圩街道香河村鱼塘租赁合同不规范问题,连云区检察院通过调查发现该合同租赁期限已经超过20年,告知卢某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租赁期限超过20年的部分无效,并进行充分释法说理,同时建议徐圩街道香河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充分讨论形成解决方案,最终卢某某与香河村在连云区检察院的主持下调解结案。

  结案后,徐圩街道党工委书记郭蔚琴说:“连云区检察院以专业的业务素养在服务大局、关怀民生方面不厌其精、唯细唯实,彰显了检察机关的民生情怀和政治担当。”

  编辑:孙运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