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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打了才算“欺凌”吗?连云区检察院检察官姐姐线上普法进校园
2022-12-28 12:12:00  来源:连云区人民检察院

  “不是只有给同学起侮辱性的外号、对同学拳打脚踢,才是欺凌行为,实际上,每天中午吃饭的时候抢走同学的一块肉,也是欺凌。”检察官姐姐说到。

  为提升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近日,连云区人民检察院以网络授课的形式,为东辛农场小学全体师生带来了一场《学法懂法守法,远离校园欺凌》的法治课。

  为提升学生们的兴趣,检察官姐姐以一段视频引入主题,然后通过PPT图文并茂的形式,围绕“什么是校园欺凌”、“学生欺凌的主要行为和可能涉嫌的犯罪”、“学生欺凌中常见几种人群和遇到欺凌怎么办”三个方面,结合近期关于校园欺凌的热点问题和工作中遇到的真实案例,进行详细阐述。

  “作为新时代少年,我们有权利、有责任去预防、制止校园欺凌,不成为忍气吞声的受害者,不成为视而不见的旁观者,也不能因好奇成为加入施暴队伍的参与者,更不能因情绪失控成为犯下错误的施暴者,每个人都应该成为守护者:不沉默,不惧怕。”40分钟线上课程,检察官姐姐通过通俗易懂的方式,让学生了解和分辨何为校园欺凌,明白校园欺凌不是同学间恶意的小玩笑,而是被法律所禁止的,欺凌者需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编辑:王梦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