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三条烟的条码怎么和我被偷的烟一模一样?”面对送上门来的生意,烟酒店老板王某心里犯起了嘀咕。
1月26日一早,正准备出门的王某发现前一天晚上停放在自家楼下的电动自行车不见了,车的后备厢里还有三条烟。王某立即查看附近监控,发现当日凌晨5点,电动自行车被一个戴帽子的陌生人骑走,王某随后报警。
无巧不成书。当天中午,王某在自家经营的烟酒店忙活,一男子拿着三条烟进来称想卖给商店。王某仔细验收时发现,这三条烟的条码竟与自己被盗的香烟条码完全一致,遂立即报警,男子黄某被民警当场抓获。
公安机关调查后发现,黄某自2024年1月开始就在城区内多次盗窃电动自行车,得手后低价卖给废品收购站,共非法获利2294元。考虑到黄某曾因犯盗窃罪被多次判刑,3月14日,湖北省利川市检察院依法对黄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5月15日,案件被移送至利川市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他人财物,其行为涉嫌盗窃罪,此次作案距其上次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不足五年,为累犯,且案发后均未向被害人进行赔偿,遂对黄某提起公诉。6月7日,法院判处黄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