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手机上的境外来电,很多人会直接挂掉,而卢某为牟取利益,伙同他人为境外电信网络诈骗分子搭设通话转接设备,使境外号码变成国内号码,从中获利23万余元。5月14日,经湖北省阳新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卢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2000元。
“两个手机一条线,天天都有钱变现……”2022年8月,家住阳新的卢某偶然获悉,有人通过为境外电信网络诈骗分子搭设通话转接设备挣钱。没有工作的卢某企图以此赚钱,便在购买设备后第一时间学习操作流程。
学会之后,卢某联系好友朱某(另案处理)、柯某(另案处理)等近10人合伙“发财”。其间,卢某负责通过某聊天App添加联系上游诈骗人员,寻找买家,柯某负责收购手机卡,朱某负责搭建设备,维持运营。
卢某寻找到买家、谈好每小时的价格后,便通知柯某、朱某等人搭建好手机远程控制转接设备供对方使用。结束后,对方通过虚拟货币与卢某进行结算。卢某将虚拟货币变现后,向柯某和朱某等人支付酬劳。2023年8月,公安机关在办理另一起案件时发现这一线索。
2023年11月19日,该案被移送至阳新县检察院审查起诉。经查,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卢某伙同他人共使用数十张手机卡搭建手机远程控制转接设备,供境外电信网络诈骗分子通话,导致多人被诈骗。其间,该团伙共获利23万余元,卢某个人获利3万元。12月7日,该院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对卢某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