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员在一次退换货流程中发现平台漏洞,联系公司关键岗位人员,利用各自岗位的职务便利和平台的退换货信息差,侵吞公司价值27万余元的货物。近日,经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分别判处梁某、严某有期徒刑九个月,王某拘役六个月,缓刑八个月,各并处罚金。
某物流公司是一购物平台的合作公司,梁某是该物流公司的临时快递员。工作一段时间后,梁某熟悉了购物平台的退换货流程,发现了其中的漏洞,开始利用上门换货这一方便客户的服务,侵吞公司货物。
2023年5月,梁某和朋友严某聊天时说起他发现了公司的流程漏洞,提议严某加入公司做快递员,二人联合转移购物平台的商品,再进行低价倒卖。严某听了梁某的计划,觉得整个操作流程天衣无缝,不会被察觉,而且此举还可以增加自己的收入,当场就答应了。
2023年5月8日,严某顺利通过物流公司的面试,正式入职成为该公司某站点的一名快递员。为了避免被发现,他们还拉拢物流公司某站点营业部负责商品入库的站长助理王某共同作案。
梁某在二手网站发布信息,宣称有特殊渠道可以买到某品牌高端电子产品。寻找到买家后,梁某在购物平台上下单,待平台寄出电子产品后,严某利用快递员的身份从中截留商品,将地址改为联系好的买家地址。买家收到货后,梁某就在平台上提交换货申请,等货物发出后再点击退货申请,并填入虚假的物流信息,平台获取了物流信息后误以为完成了退货流程,自动退款给梁某。然而,在退货这个流程中并没有实际商品退回,也没办法入库,便由王某帮忙隐瞒,躲避公司追查。
2023年7月,物流公司营业部负责人在核查时发现有部分申请退货后的商品并未按规定入库,导致公司需要原价退赔购物平台相应货款。物流公司启动内部核查,发现负责配送、揽收这些订单的快递员为严某,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经查,截至2023年6月底,三人通过上述手段共在平台获取电子产品7批共计34台,获利27万余元。
2024年5月15日,罗湖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职务侵占罪对梁某、严某和王某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后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