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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连云区检察院出台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实施意见
2018-12-18 10:11:00  来源:连云区检察院

  

    2018年8月23日,连云区检察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实施意见》,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院关于代表联络工作的指示要求和院党组部署,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与各级人大代表的联络工作,依法接受代表们对检察工作的监督,虚心听取他们的意见与建议,不断提升社会各界满意度。

  《实施意见》分三个部分,分别是代表联络工作要全覆盖、联络人大代表要常态化、代表联络工作要重成效,对强化代表委员联络工作质效提供了指导。

  “代表联络工作要全覆盖”部分,建立院领导班子成员固定联系市、区人大代表制度,确保本辖区范围内市、区人大代表联络全覆盖。建立人大代表线上交流联络方式,开通 “代表委员对话连云检察工作”微信群领导班子成员于9月30日前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扫描二维码加入微信群。市人大代表要全部入群,区人大代表尽量入群。各部门安排专人负责代表委员联络工作,并加入“代表委员对话连云检察工作”微信群,具体负责将部门工作动态在该群予以发布,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络。同时,积极邀请参加部门活动的人大代表加入该群,扩大我院代表委员微信群的覆盖面。按照序时进度做好相关工作,认真记录参与检察活动和提出意见建议的情况,精准掌握代表的关注重点和要求,并及时将开展情况报院检察综合管理部。此外,还要求每周五下午16:00前将本周“代表联络情况周报”和本周开展代表委员联络活动情况以图片加文字的word文档形式,报送院综合事务科,文字说明要体现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

  “联络人大代表要常态化”部分,要求院领导班子要切实开展好定点联系服务企业工作,通过登门拜访、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到定点企业观摩等多种方式,加强与企业代表的联系,切实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结合双拥共建工作,年内至少邀请解放军代表开展1次国防报告,强化检察机关与军队代表的互动和深入了解。年内开展邀请四套班子领导视察指导活动,召开检察工作通报会,主动争取领导支持。

  “代表联络工作要重成效”部分,要求开展代表联络工作,要注意把握节奏和方式方法,每名代表每年用心联络1-2次即可,避免多次重复,给代表造成负担、影响代表正常工作;与区人大各代表团联络,可与该团召集人、相应的街道人大工委对接。在联络过程中,要诚恳听取意见建议,积极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杜绝流于形式。认真办理代表议案、人大常委会交办的案件及人大代表转办的案件,并及时反馈办理情况。

  编辑:孙运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