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进一步规范涉黑涉恶案件办理机制,快速、精准打击涉黑涉恶犯罪,8月27日,连云区检察院与连云公安分局、徐圩新区公安分局召开联席会议,并联合签发《关于加强涉黑涉恶案件办理的实施意见(试行)》。
连云区检察院检察长肖楠、副检察长杜丽君、连云公安分局副局长张军、徐圩新区公安分局局长张春明、副局长岳洪波等出席会议。杜丽君副检察长主持会议。
会议过程中,连云区检察院刑事检察一部副主任江黎黎首先向与会人员介绍了公检两家在具体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中出现的问题,具体包括认定标准有偏差、信息互通机制不畅、涉黑涉恶案件未予明示等方面问题,并就拟出台的《关于加强涉黑涉恶案件办理的实施意见(试行)》进行详细解读,对文件中的扫黑除恶案件快速打击机制、信息互通机制、提前介入机制、明示机制、全程跟踪机制以及联席会议机制六项机制进行了全面阐释。
接着,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针对上述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探讨,就拟出台文件中的具体内容交换了看法,并达成一致意见。
张春明局长表示,公检两家加强涉黑涉恶案件合作、形成办案合力很有必要,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将认真践行、全力配合,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质性突破。
肖楠检察长在讲话中说,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公检两家积极响应上级部署要求,结合本地工作实际,立足各自职能,迅速主动投入到专项斗争中来。但在具体办案过程中,公检两家在工作衔接方面仍然暴露出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希望能够借此契机,进一步加强公检两家的协作配合,健全规范涉黑涉恶案件办理机制,着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有序开展。
会议最后,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共同签署了《关于加强涉黑涉恶案件办理的实施意见(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