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1月7日在连云区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连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肖 楠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连云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2020年工作回顾
过去一年,我院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主动融入奋力争当“高质发展、后发先至”急先锋的工作全局,先后荣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全市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先进单位”“市文明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嘉奖检察院”等16项集体性荣誉,有22名干警获评“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检察业务练兵能手”等荣誉称号,各项工作获得领导批示肯定51次,为奋力夺取经济社会发展和疫情防控双胜利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年来,我们以服务大局为己任,充分履职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全力服务党委中心工作。积极协助疫情防控,向对口支援的社区赠送口罩、消毒液等物资,坚持每天派出干警参加卡口值勤,总计达300多人次,社区专门赠送锦旗表示感谢。疫情期间先后走访丰益油脂产业园和凰窝紫菜加工厂等企业,送去防疫物资,提供特殊时期法律咨询帮助,协助企业解决用工短缺等困难,帮助企业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全员投入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共计派出1800多人次。积极协助政府部门处理问题楼盘群众信访难题,全面审查相关法律文书,帮助政府职能部门做好诉讼准备工作。主动介入3起涉军案件,及时运用刑事、公益诉讼等多种手段,严厉打击损害国防利益的非法行为,解除军队建设后顾之忧。协助徐圩新区解决新上工业项目环保容量问题,通过诉前检察建议形式,督促相关单位将养殖模式落后的养牛场搬迁后集中养殖,推动污染超标的水产、畜禽养殖业治理出清。积极探索服务自贸区建设工作,成立专门办案小组,建立优先、快速办案机制,编写《自贸区典型案例法律手册》赠送给自贸区企业,举办法治讲座、典型案例讲述会8次。
尽心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成立“护航民企”工作专班,把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作为保障“六稳”“六保”的重要工作来抓。坚持对涉企案件提前介入,建议侦查机关对涉案人员非必要不羁押,并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最大限度避免因办案造成企业实质性关闭。创新建立企业社会评价机制,综合评估涉案企业犯罪情节、一贯表现、社会贡献等情况,做到能不捕的坚决不捕、能不诉的坚决不诉,千方百计帮助企业“活下来”“经营好”,依法对20家企业和23名企业负责人作不起诉处理,在挽救企业的同时,保住了1000多个就业岗位。积极开展领导班子定点联系民营企业活动,共走访企业20余次,收集意见建议30多条,通过法治讲座、检察建议等形式,帮助企业解决困难16个,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系统化守护生态环境资源。通过我院的环境保护指挥平台,及时识别、捕获网络上涉及本地区环境污染的关键字,精准筛查举报信息、舆情信息,及时启动公益调查28次。与法院、街道、国土部门联合开展项目化治理工程,精准助力后腔废弃矿山、李庄水库等受损山体修复。严打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保护海洋渔业资源,共起诉10件17人。开展“守护入海水系最后一公里”专项治理行动,多次与环保、林海、住建等部门召开圆桌会议,签订《“守护海洋”检察公益诉讼专项协作机制》,形成治理水污染合力。联合江苏海洋大学开展社会调研,实地核查辖区1万余亩养殖区,提出《围塘养殖对近岸海域环境的影响研究报告》,为解决养殖排污治理难题提供科学依据。2020年,我院共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3件,推动整改河道、沟涧和市政污水管网,专项行动经验做法得到省有关部门采用和市政法委领导的批示肯定。
一年来,我们以司法为民为宗旨,聚焦群众期盼,全力守护民生福祉
继续扎实、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黑恶势力犯罪依法快捕快诉,100%实质化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彰显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的鲜明政治态度,确保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攻坚战。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批捕涉黑恶案件16件49人,受理审查起诉14件93人。如在办理李新军等20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中,成立了由检察长任组长、副检察长和业务骨干组成的办案团队,引导侦查机关补充证据6册,一个月内完成阅卷132册、讯问犯罪嫌疑人35次、厘清犯罪事实30起、制作审查报告800多页共40余万字等案件审查工作,促使17名犯罪嫌疑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案件提起公诉后获法院判决支持。同时,积极开展“打财断血”“打伞破网”工作,督促3名犯罪嫌疑人退缴违法所得,依法向区监委移送保护伞线索12条。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结合建立扫黑除恶长效机制等工作,向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6份。
严厉打击危害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犯罪。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90件,公诉案件322件。公诉在保健品中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案件2件,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等危害群众出行安全的案件87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经济犯罪案件6件,抢劫、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65件。对严重暴力犯罪案件坚持从快批捕、从严打击,如在办理一起逃匿18年的故意杀人案中,第一时间提前介入,从尽快进行指纹比对、排查相关知情证人等方面引导侦查机关补证,并于受理案件当天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办理了我区首例强制医疗案件,依法对一起杀害子女案的精神分裂症病人提出强制医疗申请,目前已被收治。
精心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全面加强校园法治教育,共有14名检察干警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以“预防校园欺凌”“自我保护”为主题,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10余次,受教育师生1000多人。邀请全区21所中小学德育校长到我院,参加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学习讲座,邀请关工委、团委、妇联、人大代表和教育部门工作人员,参加“校园欺凌案件中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处遇”座谈会,更好地帮助“临界”未成年人成长。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某中学附近文具店向未成年人售卖香烟的情况,向有关部门发送检察建议督促整改。积极救助未成年被害人,制定《未成年人案件心理伤害评估实施办法》,及早掌握被害人心理创伤第一手资料,规范心理治疗、损害赔偿工作。根据被害人不同情况因人施策,提供心理治疗、重返校园、法律援助、技能培训等帮助12次,向6名未成年人发放司法救助金8.5万元,帮助3名未成年被害人获得精神损害抚慰金4.5万元,回访救助对象20余次。
切实提高检察监督质效。依法向侦查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4份,监督立案和监督撤案14件,纠正漏捕8人,纠正漏诉3人。如在一起毒品案件中,我院发现另有两名涉案人员参与贩毒,经立案监督后侦查机关已对两人立案侦查。加强审判执行监督,共调阅法院执行案件卷宗100余册,发出检察建议13件,全部被法院采纳。与审判机关就虚假诉讼监督达成共识,相互支持和配合,目前已经立案审查虚假诉讼案件10件,向审判机关制发再审检察建议9件,全部得到采纳。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达93.02%,量刑建议采纳率99.35%,一审服判率93.46%,有效节约司法资源,促进案结事了人和。以求极致精神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减少程序空转,减轻当事人讼累,“案—件比”压降到1.22,同比下降31%。
一年来,我们以创新发展为动力,以检察自觉检察担当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不断创新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积极探索公益诉讼“等外”案件办理,针对办案中发现的、个别企业使用虚假《特种设备检验报告》的情况,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整改保障安全生产;针对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索证索票制度执行不力,容易产生食品安全隐患的问题,向管理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完善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机制。在民事公益诉讼诉前阶段,与行政机关磋商,柔性、高效挽回公益损失的做法取得积极成效,当事人自愿缴纳生态修复金11万多元。积极拓展生态环境指挥平台新功能,增加对接了12345平台、政法委网格员平台、应急管理局指挥平台等,进一步丰富了线索来源。在全市检察机关首家成立快速检测实验室,与指挥平台协作联动,使用自备仪器对水样、农药残留作快速检测并出具报告,为办理公益诉讼案件提供重要支撑。
积极探索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与区司法局签订《关于联合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的实施办法》,厘清检察监督与行政权、审判权界限,探索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诉前协调阶段介入化解行政争议。我院在介入的一起卫生部门作出的医师执业行政处罚争议案件时,提出“仅凭当事人陈述定案证据不足,将面临复议决定撤销及行政诉讼败诉风险”的观点得到重视,后该案撤销了行政处罚,当事人撤回复议申请,取得了定分止争、息诉罢访的良好效果,开辟了行政检察工作的新路径。
建立健全社会公众深度参与检察工作机制。探索开展开放式检委会和公开听证会工作,专门制定了《列席开放式检察委员会实施办法》,评选出连云区法学人才库成员,并做专门培训。在全市率先召开开放式检委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等列席会议并发表意见,先后对一起故意伤害案和5家民营企业、4名企业负责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在推进社会公众深度参与检察工作的同时,提升了检察工作的公信力,受到特邀代表的充分肯定。全年共召开开放式检委会2次,公开听证会6次。
一年来,我们以严管厚爱托举奋勇争先,着力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扎实推进党的建设。建立“传习斋”,作为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专门阵地,获得省工会“职工书屋示范点”荣誉称号。新建“党员之家”、离退休老干部联络站,优化支部“三会一课”活动场地,组织党员参加固定学习日22次、青年干警集体理论学习4次。“七一”前夕,举行集体“政治生日”活动,重温入党誓词,检察长为全体党员上专题党课。坚持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发展,探索形成“党小组+办案组”“党小组+项目组”“党小组+技术组”新模式,激发干警凝聚力、组织力和创造力,荣获全市“融党建”工作优秀案例奖。加强检察人员网络行为管理,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获得“学习强国”平台推广应用“先进党组织”称号。
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强化院党组对检察工作的领导,检察长直接办理、审批决定案件128件。强化检察委员会对检察业务工作的研究决策、指导监督作用,共召开检委会13次,审议决定重点案件和工作事项25件。通过检察官联席会议形式,发挥集体智慧作用,对疑难复杂案件的定性、适用法律等事项集思广益,确保办案质效提升。强化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将员额检察官的办案数据,在一楼大厅电子屏上公开并每周更新,切实贯彻“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基本原则,确保检察权力与责任相统一。
全面提升干警素能。采取领导干部上讲台、业务骨干“传帮带”的小课堂培训机制,以学习《民法典》等新法律法规为重点,共举办小课堂培训33次,有2部培训课程分获市检察院“精品课程”和“优秀课程”奖,并被推荐到省院参加评选。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每季度开展明星党员、检察之星、学习之星、优秀员工评选活动,每半年召开一次全院表彰大会,在一楼大厅新建荣誉墙,集中展示集体和个人荣誉,鼓励干警敬业乐业、争先创优。先后有6名干警在全市业务竞赛中获奖,1名干警入选江苏省检察理论研究人才库,1名干警受邀到国家检察官学院作案例教学,4篇调研成果获得国家和省级奖励,办理的一起支持起诉案入选江苏省检察院公告案例。
切实加强廉政建设。研究制定《全面从严治党实施方案》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严格落实过问或干预、插手司法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组织全体干警到“固园”接受警示教育,印发《检察人员廉政风险应知要点》,开展党风党纪知识测试,不断增强干警廉洁自律意识和能力。严把案件质量关,监控办案流程412件,评查案件质量188件,对发现的案件瑕疵,及时约谈提醒改正。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活动12次,健全检察权运行的监督制约机制,连续多年未出现干警违纪违法现象。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牢固树立监督者更应受监督的理念,把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作为推动检察工作发展的重要保证。坚持重要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情况,向区人大、政协报告检察工作情况24次。积极配合区人大“两官进家站”活动12次,到基层代表之家开展法治讲座4次。深入开展代表委员联络工作,主动走访联络各级人大代表97次,邀请16名代表、委员参加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会和开放式检委会活动,监督检察办案工作。深化检务公开,主动向社会公开案件信息4604条、法律文书322份。积极开展“新时代检察职能宣传”活动,在各类媒体发表宣传稿件300多篇,倡导保护野生动物的原创H5作品《以爱之名》,阅读量达10万+,普法动漫《特别的爱给特别的你》获最高检优秀作品奖。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是区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热情关心、有力支持、真诚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区检察院全体干警,向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及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一是发挥检察职能,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务实、有效的服务举措,总的来说还不够多;二是在提升法律监督质效、提高群众满意度方面,还存在监督力度不够硬,与群众期盼有一定差距等问题。
2021年工作打算
今年不仅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启之年,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在区委和上级院的领导下,聚焦“跑出加速度、勇当急先锋”的工作全局,肩负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坚持“增长高质量、担当大作为”的奋斗目标,加强法律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各项检察工作水平:
一是坚定围绕中心工作,在服务大局上迈出新步伐。把服务保障“六稳”“六保”作为重点任务,紧扣区委工作部署,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找准检察职能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更加主动地服务“美丽连云”建设新篇章。以公益诉讼为抓手,推动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加强检察建议工作,助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加强对各类市场主体的平等保护,将保护民营经济相关司法解释和文件精神,融入到具体办案和服务中,审慎办理涉企案件,不断优化企业营商环境,助力自贸区加速发展。
二是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在保障民生上取得新突破。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充分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严厉打击各类危害民生民利犯罪,严惩危害防疫、非法捕杀和交易野生动物等犯罪,严厉惩治侵犯未成年人犯罪,把保障和改善民生落到实处。深入推进平安建设,完善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广泛开展法治宣传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活动,既当“守法卫士”,又做“普法先锋”。继续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大“打伞破网”和“打财断血”力度,重拳打击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套路贷”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是深耕法律监督主业,在维护司法公正上获得新成效。树立在“办案中监督、监督中办案”和双赢多赢共赢新理念,与其他司法、行政部门形成良性、互动、积极的工作关系。以促进司法规范,实现公平正义为目标,全面提升对刑事侦查、审判和执行活动的监督质效。做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认真贯彻落实《民法典》,依法保障案件当事人民事权利。深入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突出办好生态环境和食品药品领域损害公益案件,实现“四大检察”工作全面、均衡发展。认真落实群众来信、来访件件回复制度,依法解决正当合理诉求,努力实现“检察官既是犯罪的追诉者,也是无辜的保护者,更要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和法治进步的引领者”的目标。
四是坚定不移从严治检,在队伍建设上展现新面貌。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确保检察队伍对党绝对忠诚可靠。对标新时代人民群众新的更高要求加强自身建设,牢记“法律监督不是高人一等、但必须技高一筹”的自强要求,扎实推进检察干警素能建设。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进一步确立员额检察官的办案主体地位,通过业务管理、流程监控、案件质量评查等方式,对检察官司法办案工作实施全面动态监督。坚持全面从严治检,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贯彻落实四个“铁一般”要求,着力打造让党放心、人民满意、清正廉洁的过硬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行者方致远,奋斗路正长!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始终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初心和使命,认真执行本次大会决议,忠诚履职,为建设生态最优、环境最美、百姓最富、全面小康实现程度最高的美丽连云作出新贡献!
附
有关用语说明
1.诉前检察建议:《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于该建议是在诉讼之前向行政机关发送的,所以又称诉前检察建议。
——见《连云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第2页第13行
2.圆桌会议:是指一种平等对话的协商会议形式,没有主席位置,亦没有随从位置,人人平等。检察机关在与其他机关单位沟通协调中,采用圆桌会议形式,目的是为促进平等协商、团结协作、共同解决难题,努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见《连云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第3页第14行
3.案—件比:是指将案件当事人所经历的各诉讼阶段统一视为一个“案”,再将该当事人先后经历的审查起诉、退回补查、二审上诉、发回重审、刑事申诉等每一个诉讼阶段都视为各自独立的“件”,即同一当事人的一个“案”与其所经历的多个“件”之间的比例。最佳“案-件比”是1:1,当事人一个案子,进入检察程序后一次性优质办结,司法资源投入最少,当事人感受最好。
——见《连云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第6页第5行
4.公益诉讼“等外”案件:2017年6月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确定的检察公益诉讼案件范围,都有一个“等”字,就是除“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这些法律明确规定的领域之外,其他需要同等保护的公共利益领域。
2018年4月出台的《英雄烈士保护法》,授权检察机关提起英烈保护民事公益诉讼。2019年10月,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更是对公益诉讼作出了新的决策部署,强调要“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完善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制度”。
——见《连云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第6页第8行
5.开放式检委会:检委会,全称检察委员会,是各级检察院进行科学民主决策的法定机构,由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以及有关内设机构负责人等组成。开放式检委会,是指召开检委会时邀请检察机关以外的单位和人员列席会议,公开检委会议题的讨论和表决过程。列席检委会的人员没有表决权,但可以对讨论的议题发表意见。通过开放式检委会,可以让社会各界更好地了解、参与、监督检察工作,也可以积极借助外脑,提升检委会决策过程的专业化水平,提升检察公信力。
——见《连云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第7页第5行
6.检察官联席会议:由案件承办检察官提请,部门负责人召集并确定参加人员,旨在会诊疑难复杂案件,为解决员额检察官个人在知识结构、司法经验等方面存在的局限性,发挥智囊作用,进一步提升办案质量和效果。
——见《连云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第8页第6行
7.小课堂培训:是检察机关的一种内部培训模式,采用小班化、情境化教学,不限时间、人数,形式灵活多样。立足“小切口”“小范围”“小成果”,内容既包括专业业务知识,也包括十九大报告解读、公文写作等通用素能培训。主要邀请院领导、业务骨干走上讲台,以典型案、事例为主体,强化经验交流与研讨,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利用远程信息技术,不用跨出院门,上下级、兄弟院之间可以共享培训课程。
——见《连云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第8页第13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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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秘书处 共印78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