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上午,连云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并建议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11起危险驾驶案在连云区法院集中开庭审判。这是连云区检察院首次启用速裁程序集中办结的案件,自检察院受理案件至法院当庭宣判,用时仅不到15天。
为了贯彻实施好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保证速裁程序的顺利快速开展,连云区检察院组织干警认真学习领会新修改的法律规定以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并积极与公安、法院、司法局等单位沟通协调,共同探讨解决实践中的难点问题,进一步细化衔接程序,确保值班律师制度、犯罪嫌疑人权利保障制度等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在审查起诉阶段,该院实行集约化办案机制,于周一集中受理速裁案件,周三集中进行告知、讯问、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10日内集中向法院提起公诉。
经审查,首批集中办理的11起危险驾驶案均系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各犯罪嫌疑人均认罪认罚,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同意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在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开庭审理阶段,11名被告人均当庭表示认罪。最终,法院当庭宣判,并全部采纳了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
“连云区检察院首次适用速裁程序,在保证办案质量的基础上,既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也更好地发挥了速裁程序的优势,提升了诉讼效率。”
该批案件的办理,受到了连云区政法委的高度关注。区政法委副书记李成军观摩了集中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过程,并对检察机关积极适用速裁程序快速集中办案的做法给予了高度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