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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朵检花”打造公益诉讼“港城模式” ——江苏连云港连云区检察院环境资源办案组闯出生态保护新路径
2017-08-11 11:20:00  来源: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田耘东

       2017622日,在最高人民法院专题新闻发布会上,由连云港市连云区检察院起诉的尹某等人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入选全国十大环境资源典型案例。最高法在公告中指出,该案为环境资源案件办理提供了借鉴经验。

  这是江苏省首例由检察机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环境资源案件,也是江苏省唯一入选的案例,对于连云港市最小的基层院连云区检察院来首更是史无前例。入选“国字号”,是该院着力打造的公益保护诉讼“港城模式”结出的硕果,背后,则是该院由“四朵检花”组成的环境资源办案组开创性的工作和艰苦执着的探索。 

   

   

  天时地利人和 连云公益保护诉讼一马当先 

  连云区检察院环境资源公益保护诉讼工作能走在全省前列,得益于天时、地利、人和。 

  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201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最高检在包括江苏在内的13个省市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 

  公益诉讼试点的重点在资源环境领域。 

  位于苏北沿海的连云港,山海相拥,生态资源丰富,环境类型多样,同时,农、林、渔、旅游等重要产业也高度依赖生态环境。2014年,根据市法、检联合出台的集中管辖规定,连云区法、检集中管辖海州区、赣榆区的资源环境类案件。因此,发挥职能保护生态环境,对于连云区检察院来说责无旁贷。 

  实际上,在这方面,连云区检察院之前多年就做了大量工作,也一直在探索、尝试。除了打击犯罪、督促履职等常规动作,该院探索社会调查、检察建议、联动保护“三位一体”工作模式,推动有效开展了港区矿砂粉尘污染治理、燃煤小锅炉专项整治等。保护生态环境,连云检察一直做的风生水起,也在办案业务、司法协作方面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和基础。 

  因此,虽然在江苏省内连云港并不是公益诉讼试点地区,但连云区检察院没有坐等,他们主动请缨,在资源环境领域先行先试。 

  “虽然不是试点院,但根据我们的实际情况,我们觉得我们有责任、有能力率先开展这项工作,为全省探索经验。”该院分管副检察长杜丽君说。 

  因为不是试点院,没有授权,他们不能直接提起公益诉讼。经与区法院和市检察院沟通,他们选择了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形式。为了提高环境资源保护效果,他们决定引入恢复性司法理念,通过生态补偿方式追究被告人的民事责任,以实现对受损资源环境的修复。 

  说干就干。很快,市检察院组织召开两级法检院论证会,形成了工作思路和方案,并通过市检察院报到了省院。 

  有想法、有思路、有方案,省院给予了明确的肯定和支持。随后,在省、市院的全程指导下,该院率先探索开展刑附民公益保护诉讼。当年,尹某等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作为全省环境资源刑附民诉讼第一案被起诉到了法院。 

  内联外合 四朵检花不断攻坚克难 

  此项工作被列为该院重点创新项目,承担重任的是四朵检花——分管副检察长杜丽君和民行科科长张杨及干警洪媛媛、马萌。 

  既然是率先开展、做他人没做过的事,自然少不了困难和挑战。 

  办案方式虽然已经确定了,但一连串的问题摆在了她们面前——办案程序怎么走?证据怎么固定?修复方案怎么确定?庭审怎么进行?民事判决怎么执行? 

  “方向已经定了,但路在哪?怎么走?我们之前也不知道,只能摸着石头过河。”张杨说。 

  她们决定,既要事先谋划设计,又要随时见招拆招。第一步,她们与区法院充分沟通协调,会签了《关于依法办理资源环境案件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就诉讼流程、证据标准、庭审模式、裁判方案等关键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搭建起了整个工作的四梁八柱。 

  取证难、鉴定难一直是办理环境资源案件的最大难题,对于公益保护诉讼同样如此,特别是追究民事责任中环境修复方案的确定,更是依赖于权威、科学、合理的鉴定和评估。为此,她们多次赴赣榆区与赣榆区环保、海渔、林业等行政机关走访调研并召开联席协调会,争取支持、协作配合。根据案件类型,分别委托赣榆区渔业技术指导站4名工程师以上职称专家组成海洋渔业资源定损专家组,市林业局3名林业工程师以上职称专家组成林业资源定损专家组,由赣榆区环保局聘请江苏中建工程设计研究院3名高级工程师作为环境污染定损专家,分别就个案出具专业定损鉴定报告,并科学确定修复方案,一举解决了取证、鉴定难题。 

  为提高鉴定和修复方案的科学性,有利于法庭和被告人采纳接受,她们根据与法院建立的司法协作机制,将修复方案在庭审前便送达被告人及辩护人,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并征求意见。为提高办案实效,根据此类案件一般罪行较轻和追究民事责任的情况,她们一般建议法庭适用缓刑,以实现惩罚犯罪、修复受损环境、帮助罪犯回归社会“一诉三赢”的效果。判决后,该院坚持做好跟踪监督,联合相关职能部门现场监督修复方案的执行,确保保护资源环境落到实处。 

  虽然不是试点院,不是直接提起公益诉讼,该院还是严格落实最高检《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实施办法》关于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的办案要求,起诉前均履行诉前督促履职程序,保证诉讼程序不走样、不任性。 

  改革重组 四朵检花重装再出发 

  2016年,在连云区检察院公益保护诉讼方兴未艾之际,全省司法责任制改革全面启动。 

  改革,对该院公益保护诉讼工作来说,犹如一场春风。 

  改革后,杜丽君、张杨经遴选成为员额检察官,洪媛媛、马萌则作为检察官助理。 

  随着改革走马上任的该院新检察长肖楠,着眼本院实际和检察工作长远发展,更加重视公益保护诉讼工作,把它作为全院头号工程,提出要探索出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明确把4人组建为环境资源专业化办案组。 

  组成办案组后,四人既分工又协作,既融为一体又角色清晰。“2员额+2助理”,“老中青”三代组合,攻坚克难时,兵团作战,发挥集体优势,分工负责时,杜丽君负责组织协调,张杨为办案主力,洪媛媛负责协助,马萌则作为内勤,负责送达、统计、总结经验等。 

  “不凡履历来自于兢兢业业的积累,在协助员额检察官办案的同时,我也在不断的充实自己,以期成为员额后,更好的独立完成案件办理工作”,“首席助理”洪媛媛很看重自己的助理工作。而办案组中最年轻的马萌同样功不可没,由她完成的工作经验总结刚刚在省法学会民诉法研究会获奖。 

  改革也促进了办案程序的进一步规范。改革后,民行科办公桌最显眼位置一直摆放着《司法责任制改革制度规范口袋书》,在审查案件之前,办案组总是习惯性的对照职权清单,针对实体程序,哪些职权检察官可以独立行使,哪些职权助理检察官可以参与其中;针对案件程序,哪些是检察官可以独立决定的,哪些需要上报上一级审批。先搞清这些问题,已经成为改革后办案组的一种习惯。 

  除了继续办理公益保护案件,破解跨区域办案取证鉴定困境,进一步完善专业化办案机制,是办案组啃下的一块硬骨头。 

  根据该市集中管辖规定,该院办理的全部为跨区域案件,检察、审判由连云区管辖,但侦查工作仍然由当地公安机关管辖。跨区域办案的难点就在于破坏资源环境案件中资源环境因素具有流动性,受制于人员、设备短缺,资源环保部门与公安、检察与公安衔接机制不健全,及时提取、保存样本并鉴定受损结果存在困难,在以往大量案件中能成功定损的寥寥无几,出具修复方案也就不从谈起。 

  为此,办案组多次与赣榆区环保、公安等机关召开联席会议,深入探讨达成共识并会签意见,建立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侦查与检察监督间多项衔接配合机制,有效破解了这一困境。 

  随着办案机制不断完善,案件办理也步入了快车道。截至目前,该院共针对污染环境、滥发林木、非法捕捞类案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717人,诉讼请求全部得到法院判决支持,已判案件全部执行完毕,受损公益都通过“增殖放流”、“补植复绿”等方式得到了有效修复。 

  不断凸显的成效和不断完善的工作经验也吸引了同行的目光,去年以来,先后有南京栖霞、陕西康县、浙江舟山等地检察机关慕名到该院学习经验。 

  6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修法决定,正式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718日,最高检部署全面开展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目前,连云区检察院公益诉讼全面实施后首例公益诉讼案即将起诉。新时期、新征程,“四朵检花”办案组仍然不忘初心,仍在继续前行。 

  编辑:孙运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