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区检察院2016年 “检察开放月”活动方案
2017-12-14 08:34:00  来源: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院、市院关于开展2016年检察开放月活动的部署要求,扎实组织开展好本院检察开放月活动,提高检察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16年6月,为期一个月。 

  二、主要内容 

  (一)邀请代表委员和各界群众参观视察 

  1、时间:6月下旬 

  2、邀请对象:区人大、区政协领导及部分代表委员、辖区群众代表。 

  3、活动内容:召开座谈会,向代表委员通报上半年检察工作情况,听取批评、意见和建议。邀请代表委员、群众代表参观、视察自侦办案场所、警示教育基地、检察服务中心等地,向代表委员和群众介绍本院情况、办案情况和办案流程。适时安排代表委员参与庭审观摩。 

  4、责任部门。牵头部门:办公室。配合部门:反贪局、反渎局、预防科、案管科、公诉科。 

  (二)全面通报展示检察工作成就 

  1、时间:6月 

  2、活动内容:制作宣传展板、宣传册,利用六一儿童节、举报宣传周等契机,深入辖区学校、街道开展普法宣传和检察工作宣传。拍摄制作连云检察工作宣传短片,投放各街道,通过街道宣传载体滚动播放。定期制作、发布官方微博、微信。 

  3、责任部门。牵头部门:办公室。配合部门:未检科、控申科。 

  (三)深入群众开展检察工作 

  1、活动时间:6月 

  2、活动内容:检察长、副检察长每周轮流到控申接待大厅接访。依托检察室深入辖区街道、社区开展法律宣传、接访工作。 

  3、责任部门:控申科、检察室。 

  (四)组织警示教育和法制宣讲活动 

  1、活动时间:6月 

  2、活动内容:利用本院警示教育基地,组织2至3个街道或国有企业的国家工作人员来院接受警示教育。利用本院预防宣讲团,组织到2至3家国家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开展预防法制宣讲。 

  3、责任部门:预防科 

  (五)广泛开展检察宣传活动 

  1、活动时间:6月 

  2、活动内容: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协调,积极写稿、投稿,通过报刊、电视、网络、微博、微信等方式,开展多种形式的检察宣传。 

  3、责任部门:办公室 

  三、活动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院党组把检察开放月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周密部署。检察长亲自过问、参加活动,分管领导要加强统筹协调,靠前指挥,办公室作为总负责部门要切实抓好活动的组织落实。 

  二是各负其责,分工协作。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方案的分工,各负其责,办公室牵头抓总,各相关部门做好份内的工作,行装科要做好相关活动的后勤保障工作。同时要相互协作配合,共同把活动开展好。 

  三是做好活动总结。活动结束后,办公室要按照市院要求及时认真对活动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报告报市院。同时及时把活动情况录入人民监督工作管理系统。 

    

    

                                2016年5月31日 

  编辑:丁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