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民营企业人员涉罪案件分析,四大法律风险亟待引起重视
2020-09-09 09:27:00  来源:连云区人民检察院

  连云港近年来不断快速发展,2019年,GDP增速全省第一,其中民营企业功不可没,对连云港市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但从检察机关办理的涉民营企业人员犯罪案件情况来看,在企业的市场运行、资金运转、财务税收、商业伙伴等四方面存在较大法律风险。本文以连云区检察院近两年办理的涉民营企业案件为基础进行实证分析,以期为防范和化解民营企业法律风险,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提供参考思路和举措。

  一、涉罪民营企业基本情况

  2018年-2019年,检察机关共办理涉及民营企业犯罪案件68件171人,其中受理审查逮捕案件32件29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46件142人。主要包括污染环境案件17件30人,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件10件71人,合同诈骗案件8件15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7件9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5件5人,假冒注册商标案件3件13人,职务侵占案件4件6人,伪造、变造金融票证案件3件3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件2件5人,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案件2件3人,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案件2件2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件1件3人,强迫交易案件1件2人,非法经营案件1件1人,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件1件1人。

  二、涉案民营企业特点

  1.涉企案件人员呈上升趋势。近两年,检察机关办理的涉民营人员违法犯罪案件呈上升趋势,涉案人数多的案件以污染环境罪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为主,其中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人数占总人数的41.52%,同比上升105.9%。

  2.涉企案件呈现新趋势。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发展,有些涉企案件由线下涉案转为了线上诈骗,利用互联网平台开展违法犯罪活动明显增多,且涉案人数多、影响大。

  3.涉税犯罪呈高发态势。2018年至2019年,检察机关共受理民营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涉案人数71人,占涉税案件总人数的41.52%。民营企业特别是一些小微企业管理比较粗放,没有聘用专业的会计人员,财务工作多是员工兼任或者聘请兼职代帐人员,法律意识比较淡薄,心存侥幸,直至犯罪。

  4.涉企案件判决结果轻缓化。2018年至2019年,在已判决生效的案件中,判处有期徒刑的31人,大部分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中缓刑19人,占比61.29%;另判处拘役缓刑的3人,单处罚金的9人,对涉罪民营企业人员犯罪的刑事处罚以“宽、缓”为主。

  三、涉案民营企业常见的法律风险

  1.市场运行环节存在法律风险。主要表现在企业经营管理制度不健全,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的观念缺失。问题突出表现为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违法使用商标等,涉及案件35件,占案件总数的51.47%,涉及罪名有职务侵占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件等。

  2.资金运转领域存在法律风险。主要表现在没有建立完善的资金运转体系,违反国家金融政策规定,盲目投资、超越自身可控能力投资等,涉及案件12件,占案件总数的17.65%,涉及罪名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

  3.财务税收领域存在法律风险。主要是未能建立完善的内部财物控制体系。主要表现为虚开发票、购买发票、出售发票、伪造金融票证等犯罪问题,涉及案件13件,占案件总数的19.12%,常见罪名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等。

  4.商业伙伴领域存在法律风险。主要表现为没有签订合法合规的专项协议、未能建立健全诚信体系,涉及案件8件,占案件总数的11.76%。常见的有合同诈骗罪等。

  四、涉案民营企业违法犯罪原因

  1.内部监管机制不健全。民营企业在经营方面具有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特点,在检察机关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中,个别民营企业没有建立完善配套的企业运行管理体制,经营管理者自身依法经营意识不足,导致企业治理结构虚化、内部治理监督机制的失效,从而导致民营企业负责人的行为不能得到有效约束。

  2.融资渠道不畅通。充裕的资金是一个企业得以正常流通的血液,对于企业盈利起到至关重要的影响。当拥有的资金储备不能满足自身的经济运转需要时,就会引发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违法犯罪活动。

  3.市场竞争力不足。近年来,在全国大力提倡“绿色”发展的背景下,个别加工制造企业由于自身市场竞争力低,不能维持正常的经营运转,不惜以身试法、铤而走险,以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而获取高额利润,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来谋取企业利益。

  4.法律专业知识欠缺。近年来,随着司法机关普法力度的加强,大多数民营企业的法律意识、自身的依法规范经营管理水平以及抵御防范违法犯罪风险能力也有所增强,但对对刑事法律风险的应对能力尚存在不足,有的甚至不能区分违规行为和犯罪行为,混淆了经济违规行为与经济犯罪行为之间的界限。

  五、检察机关防范化解民营企业法律风险的建议

  1.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犯罪预防活动。一是通过以案释法、送法进企业等普法活动,收集法律需求、宣传检察工作、回应司法诉求,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健全管理制度、厘清安全、环保工作等法律界限;二是结合司法办案对民营企业在运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漏洞,及时提出合理化的检察建议、定期发布涉企典型案例等,充分运用各种宣传载体,通过正面引导、反面警示,引导广大民营企业经营者守法诚信,提升民营企业经营者法律意识,促进企业在守法经营过程中提升竞争能力。

  2.开展法律风险调研促进民营企业建章立制。对辖区民营企业的经营管理和业务进行全面的刑事法律风险调查研究,对可能影响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存在犯罪风险隐患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预防调查、检察建议等形式,促进企业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帮助和促进民营企业经营管理者强化依法经营意识,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提高依法经营水平。

  3.合理运用司法程序依法保障民营企业运行。坚持打击与保护并重,检察机关在办案时要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合理运用速裁程序、认罪认罚等制度措施,努力缩短办案周期,提高办案效率,对涉案民营企业因违法而引发的各种法律风险,从有利于案件处理、有利于企业资产保护和权益维护的角度,保障企业合法权益,避免出现“案子办了、企业垮了”的现象,进而影响民营企业的生存发展。

  4.依法打击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等犯罪行为。一是严厉打击以民营企业为目标的合同诈骗、集资诈骗、职务侵占等犯罪,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动营造“亲”“清”的政商关系;二是将维护企业正常经营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为办理涉企案件的重要标准,在法律政策范围内对涉罪民营企业及负责人采取慎捕慎诉、慎用资金冻结、财产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三是综合运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监督手段,提高企业风险防范意识,推动完善企业管理制度,为民营企业经营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编辑:孙运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