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想通过刷流水提升信用办理贷款,没想到自己的银行卡竟沦为诈骗分子收取赃款的工具。经湖南省汉寿县检察院提起公诉,7月2日,法院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被告人胡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只要添加微信,便可以直接走流水贷款。”3月的一天,正为因个人征信问题无法通过正常渠道办理贷款而发愁时,胡某无意中刷到了这样一条短视频。尤其是“免征信、担保,还能帮助刷流水”的承诺让胡某心动不已,急需用钱的他当即添加了对方微信。
根据对方提示,胡某加入了一个贷款微信群,填报了申请贷款10万元的资料,对方很快回复说,胡某的银行账户交易流水未达到申请贷款所需额度,无法办理贷款。正当胡某想着怎样才能提高流水时,对方表示,只需胡某提供其银行卡及密码,他们会帮助胡某包装流水。
胡某曾听说有人将银行卡交给他人使用而涉嫌犯罪,不由心存疑虑。见胡某犹豫不决,微信群内的人开始对胡某进行洗脑,一个自称是企业法务的人说资金来源绝对安全,没有法律风险;一个自称境外金融机构的人说这是申请贷款的必备流程,只要交易流水达标,便可以在24小时内放款。虽有怀疑,但心存侥幸的胡某还是将银行卡寄给了对方。
不久,胡某的银行卡陆续接收、转移共计158万余元资金,后因交易异常被冻结,胡某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
5月10日,该案被移送至汉寿县检察院审查起诉,胡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6月9日,汉寿县检察院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将胡某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