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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0期】“黑老大”结帮聚赌放贷敛财 检察官张旭:暴力影视情节勿学害己
2017-11-13 08:58:00  来源:江苏检察网

   

  
  “黑老大”结帮聚赌放贷敛财 检察官张旭:暴力影视情节勿学害己

  头脑灵活的“黑老大”顾玉赌钱时发现了开赌场及在赌场放水钱(高利贷)的“生财之道”,所以,现学现用收拢了一批“小弟”,采用暴力、威胁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一时间,“动静”闹得很大,给当地群众带来了极大的恐慌…… 

   

  今天跟大家聊的这个案件是一起以开设赌场及放高利贷为主要敛财手段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犯事儿的这群人为了钱、为了“义气”,可谓是以身试法。 

   

  按您这么说,这案子是不是跟《古惑仔》的电影剧情一样,犯罪团伙也打打杀杀、横行一方啊!  

   

  虽然没有那么血雨腥风,但是他们做的事情算是近年来我们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典型“致富”方式,团伙的形成、运转、目的都是围绕着开设赌场及放、收高利贷。本案除了运行模式的典型性外,这个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老大——顾玉很是“与众不同”!

   

  案件提审过程中,检察官张旭屡屡跟“黑老大”顾玉斗智过招。

   

  大家印象中的黑老大不都是五大三粗、满脸横肉、心狠手辣的家伙吗? 

   

  心狠手辣那是肯定的,不然也当不了“黑老大”。可你说的五大三粗、满脸横肉,会不会是这种长相,那就不一定了。   

   

  你就别卖关子了,难道还会是《水浒》中的“白衣秀士”王伦那模样么? 

   

  呵呵,虽不像王伦那般“羽扇纶巾”,但是,我在看守所第一次见到“黑老大”顾玉时,还真的以为管教提人提错了……因为眼前的这个小伙子白白净净、文质彬彬,一脸书生气,说他犯了经济犯罪还有可能,哪有一点儿之前我们办理过的“黑老大”的样子。  

   

  是不是从气质到形象,这人真的把你给“雷到了”?  

   

  看过本人后,我也不信。当时还闹了个笑话,我专门找管教核对是不是重名,还拿了案卷中的照片来比对眼前的这位“黑老大”,确定了看守所真的没有搞错,才开始讯问。 

   

  一个“黑老大”居然一身书生气?在他身上有哪些特点啊! 

   

  嗯,真的是书生气! 

   

  电影《古惑仔》曾风靡一时,主人公陈浩南则成为顾玉的崇拜偶像,自己更是以身试法去效仿组织涉黑团伙。

  顾玉说起话来慢条斯理、跟人对视时眼神清澈,针对自己涉嫌的罪名、自己和所有“手下”的关系一个一个地进行辩解,把自己和该组织以及涉黑行为剥离的干干净净……反正,舌辩非常了得,大有你们司法部门搞错了,抓错了人的意思。 

  我还通过观看讯问全程录音录像发现,顾玉挺注意细节、非常讲卫生,据看守所的工作人员反映,顾玉经常要求洗澡、很爱看书,在接受讯问的间隙,就抱着向民警借来的厚厚的书翻看;而且顾玉也很崇拜《古惑仔》电影中的“带头大哥”陈浩南,从言行气质上一直在进行模仿,对外给自己的外号也叫“顾浩南”、“南哥”…… 

  别看顾玉本人一身书生气,他的“手下”栾行、王君、倪陆等人真是霸气十足,一个个肌肉发达、动不动便吹胡子瞪眼,就差脸上写着“我是混社会的”了。  

   

  真是邪乎啊,像这样一个书生,是怎样一步步成为这帮人的“黑老大”的? 

   

  顾玉本是江苏滨海人,之前一直在苏州生活,一次到江阴市某镇和老乡一起赌博的时候,发现这里的人下注比较大,在赌场放水钱获利很多。于是,他就留在这个镇,找人合伙开设赌场,并在自家和其他赌场内放水钱,但很快又发现在赌场借钱的人都是赌徒,放出去的钱比较难以收回,自己落了个“偷鸡不成蚀把米”。 

  为了保证自己的钱“放得出去,还收得回来”,顾玉开始四处“拉关系”,以亲戚、老乡、朋友为纽带,从老家和苏州等地网罗了十几个“小弟”,这群人多是80后、90后,年龄在27到34岁之间。

   

  这个“黑老大”是怎么立威、服众的? 

   

  顾玉立下“帮派”规矩,组织这些“小弟”集中吃住,指使他们到赌场放水钱、收账,还为这些“小弟”买了健身器材,给车子给票子,安排到歌厅娱乐……付出这么多只有一个要求——“小弟”们随时待命,有事就出动。他这个“黑老大”也会造势,买来棒球棍、甩棍等器械,命令“小弟”们对借款人全家以殴打、恐吓、拘禁、辱骂、滋扰等暴力威胁手段逼迫还钱。 

   

  顾玉团伙用这些管制器械犯了下诸多罪行。

  随着“小弟”的增多,实力的增强,顾玉还指挥“小弟”与其有矛盾的其他社会闲散人员进行聚众斗殴,并把一个“死对头”打成重伤,一时间扩大了知名度、影响力。 

  短短9个月时间里,顾玉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共实施违法犯罪行为86起,在当地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很多被害人和群众慑于他们的淫威,不敢向司法机关报案。  

   

  看来这个“顾书生”真的不像他的外表那么斯文,真够狠的。你能讲一下什么是放水钱吗?这是不是“黑话”啊? 

   

  所谓放水钱其实是放高利贷的俗称,按照赌场内的“规矩”,分为“短水”和“长水”:“短水”就是短期高利贷,“长水”的期限一般是以月计算,但这两种高利贷所支付的利息都高得吓人。 

   

  收这么高的利息,是不是犯罪行为呢? 

   

  (长达数秒的沉默)估计大家无法理解,因为这种高利贷本身不属于犯罪行为,但在赌场放水钱属于为开设赌场提供资金,是开设赌场的共犯,可能构成开设赌场罪。另外,由于利息太高,实际上是不受民事法律保护的。 

   

  赌场里,从来没有赢家。毕竟,十赌九输!

   

  既然都不受法律保护,估计还不了钱的借款人难逃厄运。

   

  确实如此! 

  比如,受害人宋欣欣算是“挺冤”的一位。朋友陈高峰经其介绍向顾玉借了5万元水钱,之后陈高峰无力归还、外出避债,顾玉就安排“小弟”连续十几天跟着宋欣欣,要宋欣欣交出陈高峰或帮他还债。由于担心人身安全,宋欣欣被逼辞职,结账的工资也被顾玉安排的“小弟”要走。不过,顾玉并不罢休,扬言要将宋欣欣从三楼扔下去,宋欣欣被逼无奈只好答应替朋友还钱……

  由于利息太高,很多借款人一时还不出钱来,一旦到期后,利息会变成本金,利滚利驴打滚,欠的债会越来越多。为了收回本金和高额利息,顾玉就会安排“小弟”逼迫借款人甚至其家人还钱,这些逼债方式便可能构成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犯罪。顾玉和“小弟”们也正是在这样的暴力逼债过程中,一步步发展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由于采取暴力手段保证收益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模式可复制性强,江阴市司法机关一直对此类犯罪保持高压打击态势。 

   

  经你这么一讲,让我们不禁想起四川“涉黑富豪刘汉”案,据报道,刘氏族兄弟等人就涉嫌开设赌场罪,而且手段也很残忍,能否给大家讲解一下什么是开设赌场罪? 

   

  (连忙摆摆右手)当然了,犯罪人员报复手段似乎有点儿相似之处,但“顾玉案”跟“刘汉案”根本不是一个级别的!这就好有一比“一个是蚂蚁,一个是大象;‘顾案’是苍蝇级别,‘刘案’那是苍鹰级别”,两者根本不能相提并论的! 

   

  四川富豪刘汉涉黑案曾经轰动全国。

  不过,所有涉黑案背后对社会的危害和影响都是一样的,我们司法机关一旦看到“苗头”冒出,就绝不手软! 

  谈到开设赌场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像开设赌场的人员,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就像先前你也讲了,顾玉是完全不认罪的。在案件开庭的过程中,他又冒出哪些幺蛾子? 

   

  其实在开庭之前,除了顾玉外,其他人都是认罪伏法的,但在开庭时,顾玉不认罪的示范效应,以及煽动、授意下,其他被告人也不同程度出现了动摇,有部分被告人甚至开始把所有的事情都往自己身上揽,力图为“老大”开脱罪责。 

  根据该案的实际情况,我们办案组的4名公诉人通过整整6天的庭审,针对各被告人及辩护人提出的辩解及辩护意见,依据事实、证据进行了逐条释明或驳斥,最终使法院采纳了我们的绝大部分意见。 

   

  在整理“顾玉团伙”犯罪证据和计算发放高利贷钱款过程中,张旭和同事们是一丝不苟、精确到位。

   

  这不就是影视剧中“小弟帮大哥顶包”的情节么? 

   

  嗯,像这种开脱罪名的小把戏,只会越抹越黑!比如,顾玉的小弟倪陆在开庭时竭力为“老大”开脱,表示账都是自己去要的,人也都是自己要打的,和“老大”无关。我们就问他,你是在帮谁要账?自己的还是顾玉的?倪陆当时就哑口无言了。 

  实际上,顾玉此人心思缜密,殴打、恐吓、拘禁被害人时一般不亲自出马,只安排“小弟”动手,自己躲在幕后遥控指挥。 

  顾玉当庭说过一句话:我手无缚鸡之力,身上连把刀都没有,一个人也没打过,你们居然认定我是“黑老大”。 

  我们的回答更干脆: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老大都是在幕后指挥,哪会有老大亲自动手的……

   

  面对检察官的缜密提审,顾玉经常是无言以对、羞愧掩面。

   

  这个案件最后是如何判决的? 

   

  “黑老大”顾玉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非法拘禁罪、诈骗罪、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没收财产及罚金共计人民币15万元;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至七年不等,并处罚金。 

   

  法庭当庭宣判,本案的涉黑人员逐一领刑。

  最终,这伙为害一方的涉黑人员都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一直以来,江苏检察机关为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在扎实开展“打黑除恶”专项工作,并且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责,坚决打击各类涉黑涉恶犯罪活动。而作为基层检察院,江阴检察在保一方平安进程中是如何强化事前预防和法治宣传等工作? 

   

  接下来,江阴检察将加快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深化重大疑难案件查办过程中公安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试点工作,大力提升刑事案件办理质量。与公安、法院等密切配合,突出打击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和毒品犯罪,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我们还会进一步完善派驻乡镇检察室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工作机制,大力开展基层法治宣传教育,同时增强群众远离赌博、非法借贷等法治意识。 

  检察官建议: 

  第一,提醒广大市民远离放高利贷的行为,因为这种“放水钱”、放高利贷行为极易引发其他多种刑事犯罪,断送自己的前程、毁了他人的生活;另外,青少年不要模仿影视剧中暴力情节,崇拜“黑社会组织”所谓的“江湖义气”;更不要效仿、加入“黑社会非法组织”,打打杀杀,从事违法犯罪活动,要把握住自己,洁身自好,千万不要干“一失足成千古恨”的蠢事。 

   (特别感谢王苏燕对本文的大力支持 另注:文中涉案人、受害人均为化名;文中部分插图来自网络) 

  来源:江苏检察网 

  编辑:丁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