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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连云港连云区检察院举行“生态环境保护指挥中心”专题网络新闻发布会
2018-06-20 08:59:00  来源:

  主持人:大家好!欢迎大家参加连云区检察院“生态环境保护指挥中心”网络新闻发布会,由我院民行科科长张杨为大家介绍一下相关工作。

  记者:张科长,您好!据我们了解,连云区检察院近年来不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不断构建立体、全方位生态保护工作枢纽,最近又出台一项新举措,您能给介绍一下么? 

  张杨: 2018年4月20日,连云区检察院在全省范围内创新成立首家“生态环境保护指挥中心”,该中心主要立足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和公益诉讼职能,为服务“一带一路”支点城市建设,守护连云区的“绿水青山”,实现“高质发展、后发先至”而打造的立体、全方位生态保护工作枢纽。   

  记者:您能具体给我们介绍中心都包括哪些板块么?有哪些功能么?  

  张杨:指挥中心包括总监控室、“无人机”流动巡查、“公益眼”平台、检察联络室等四大功能板块: 

  总监控室设在区检察院三楼,汇集了环保、国土、海渔、农林水利等机关数百个监控摄像头实时数据,直观展示在由原职务犯罪指挥中心改建的液晶大屏幕上。监控点范围涵盖了山体、海洋、河流、湿地、主城区、工业园等各个区域。同时指挥中心的大屏还可以通过无线网络随时接入“无人机”流动监控采集的数据,成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千里眼”。 

  “无人机”流动巡查。我院在全市率先采用无人机加强生态环境巡查,无人机具有视野开阔、动态跟踪、客观高效的特点,具有不可替代的诸多优势,是公益诉讼的取证利器,能极大地提升公益诉讼案件证据的客观、合法性和法律监督工作效率,给保护生态环境工作插上“飞天之翼”。近期,我院已重点对工业企业集中区域和沿海滩涂、内河水体进行了空中扫描,并联合区环保局、区公安分局,对一起污染环境案件联合执法、固定证据。 

  “公益眼”设在连云区检察院微信公众号的服务平台栏,通过便捷的移动网络,鼓励社会公众对发现的损害生态环境行为“随手拍、即时传”,向检察机关举报。所有线索汇集到民行检察部门,由专人负责处理,对违反行政管理法规的行为,移送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对涉嫌环境污染罪的,移送线索给侦查机关并跟踪监督;对行政机关不作为、乱作为的,提出检察建议或向监察机关移送线索,并对符合奖励条件的举报人予以奖励。通过“公益眼”,使任何损害生态环境的行为逃不过群众的眼睛,人人都能成为“环保卫士”。 

  在连云区“湾长制”办公室设立检察联络室。“湾长制”是连云区为加强海州湾生态环境保护,由区委、区政府成立的专门负责生态保护的组织机构,区委书记任政委,区长任湾长,主要政府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为加强与“湾长制”办公室的协作配合,我院专门在“湾长制”办公室设立检察联络室,指派专人负责,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开展环境巡查和执法活动,实现信息共享,协作配合。 

   主持人: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张科长的耐心讲解,相信大家也对我院的“生态环境保护指挥中心”有了一定的了解,谢谢!  

  编辑:孙运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