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检察工作
(一)受理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案件
1.审查逮捕。共受理审查逮捕各类犯罪22件29人。经审查,共逮捕22人,不捕4人。
2.审查起诉。共受理审查起诉各类犯罪82件113人。经审查,共起诉69人,不起诉9人。
(二)不捕率、不诉率、诉前羁押率
1. 不捕率。15.38%。
2. 不起诉率。11.54%。
3. 诉前羁押率。33.33%。
(三)刑事“案件比”
1. 刑事“案-件比”。1:1.1。
(四)认罪认罚适用率、量刑建议提出率、采纳率
1. 认罪认罚适用率。90.91%。
2. 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87.5%。
3. 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100%。
(五)捕后无罪、捕后不起诉、捕后轻缓免刑、捕后免刑
1. 捕后无罪、不负刑事责任。0人。
2. 捕后不起诉。捕后不起诉0人。
3. 捕后轻缓免刑。捕后判处有期徒刑以下刑罚0人。宣告缓刑1人。捕后判决免予刑事处罚0人。
(六)判决无罪、免刑
1. 判决无罪、不负刑事责任。0人。
2. 判决免予刑事处罚。一审生效免予刑事处罚0人;二审免予刑事处罚1人。
(七)上诉、抗诉
1. 上诉。一审判决后被告人期限内提出上诉19人。
2. 抗诉。共提出刑事抗诉0件。
3. 撤回抗诉。撤回抗诉0件。
(八)撤回起诉、法院退回
共撤回起诉0人,法院退回0件0人。
(九)监督立案、撤案
1. 监督立案。监督公安机关实际立案0件0人。
2. 监督撤案。监督公安机关实际撤案2件3人。
(十)纠正漏捕、漏诉
1. 纠正漏捕。1人。
2. 纠正漏诉。0人。
(十一)纠正侦查、审判活动违法
1. 纠正侦查活动违法。3件次。
2. 纠正审判活动违法。0件次。
(十二)“两法衔接”
移送涉嫌犯罪线索立案数1件。
二、刑事执行检察工作
1.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提出监督意见采纳数:0。
2.监狱、看守所监管活动提出监督意见采纳数:0。
3.监外执行提出监督意见采纳数:0。
4.财产刑执行提出监督意见采纳数:0。
5.事故检察提出监督意见采纳数:0。
三、民事检察工作
1.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
受理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案件1件。
提出抗诉0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0件。
2.民事审判活动监督
受理民事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形1件,提出检察建议1件,法院同期采纳0件。
3.民事执行活动监督
受理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2件,提出检察建议2件,法院同期采纳2件。
4.民事支持起诉案件
受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0件,审结0件。审结后支持起诉0件。
四、行政检察工作
1.行政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
共受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0件;审结0件。
2.行政审判活动监督
对行政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0件。
3.行政执行活动监督
受理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案件0件。
五、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1.民事公益诉讼
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4件,立案5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6件,起诉(刑事附带民事)1件。
2.行政公益诉讼
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件,立案1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0件,起诉0件。
六、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1.审查逮捕
共受理审查逮捕1人。经审查后逮捕1人,不捕0人。
2.审查起诉
共受理审查起诉4人。经审查后起诉2人,不起诉0人。其中,适用附条件不起诉0人。
3.其他
社会调查适用0次,帮教0次,社会力量参与0次,未成年被害人救助5件。
七、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1.国家赔偿
受理刑事赔偿申请0件,经审查决定给予赔偿0件。
2.司法救助
受理申请0件,实际救助人数0人,发放救助金0万元。